郑州人大网4月24日讯 今天下午,参加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与会人员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分组审议中,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市民纷纷认为,《草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社会呼声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并认真进行了出台前评估,定位准确,思路清晰,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与会人员认为,《草案》较好地处理了大气污染与经济发展、严格管理与稳步推进的关系,对污染物排放管理,燃煤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废气、油烟、恶臭污染防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与会人员认为,和原条例相比,《草案》增加、深化和强化了空气重污染应急治理的针对性条款,将有效应对雾霾等重污染天气;对大气污染强调常态化监管,增加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内容,进一步增加了对排污企业的要求;在法律责任设置方面,《草案》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设罚、处罚额度有所上升。
与会人员表示,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与会人员同时对《草案》中的个别问题发表意见,相关部门对此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与会人员希望,《草案》通过审议后,各方面应加强对这部条例的宣传,让这部条例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修改工作,以保证条例得到正确和切实有效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