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4月22日,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明立带领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前,执法检查组通过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深入辖区的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对预算编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预算编制、预算审查批准、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等情况,提高了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中原区政府有关贯彻执行《预算法》情况的汇报,深入中原区财政部门和预算科、国库科等科室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询问预算编制工作情况,随后组织召开座谈会进行座谈交流。
检查组认为,中原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法》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预算,预算结构科学合理,预算执行日趋规范,财政监管稳步推进,预算收入和支出运行情况良好。同时,《预算法》在贯彻执行中也存在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待加强,预算编制与上级政府安排部署工作时间不同步导致预算执行稳定性较差以及地方各级预算管理职权划分不清、关系不顺等一些困难和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组建议中原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贯彻执行《预算法》过程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法》等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提高贯彻预算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预算工作人员的知法、懂法和用法水平,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尽量减少政策、行政等因素的干扰;三是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编制,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科学编制收支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财政及其他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集中资金保证重点支出和民生政策的支出需要,规范预算调整事项;五是要进一步强化预算公开,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六是要进一步加强财税监管力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和审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保障中原区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