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任命的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2014/6/20

 

  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2014年6月20日上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任命的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涵盖《宪法》、《监督法》、《检察官法》、《检察院组织法》及检察院相关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成绩书面印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陈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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