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
任命: 周建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闫天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 李小青、赵洪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白宝成、邢 军、杨正辉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陈元、吴小峰、郭丽、周 勇、刘富江、赵丽丽、马清来、赵磊、王华伟、张向军、郭红伟、魏飞、童铸、刘紫娟、陈涛、苟珊、胡涛、石红振、张今臣、刘思源、张 燕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晓炳、郭明、刘冰泉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文涛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郭文政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学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苏占卿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俊阳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东明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高新区中心法庭庭长; 李洁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薛灵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叙明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彭磊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副庭长、审判员; 安治林、孟灵军、梁 珍、赵宜勇、赵飞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周建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李小青、赵洪印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宋红霞、邹波、杨清泉、李全义、镐启龙、李丰三、苏东来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冰泉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文涛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刘学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苏占卿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李俊阳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王东明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洁的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副庭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