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7日上午,中原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庄华带领由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政府副区长王宏军、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首先深入河南惠众实业、郑州世博有色金属制品和郑州金泰制罐等科技型企业进行实地检查,与企业有关负责人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科技投入、专利申请、科技成果转化等有关情况。随后,组织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工作情况汇报, 执法检查组成员进行座谈交流。
据了解,近年来,中原区出台了《关于科技创新三年翻番五年跨越的实施意见(2012-2016)》,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不断增强。2013年,我区共申请专利1538件,超出市定目标231件,完成技术交易合同175项、技术交易额40150万元,申报中原区科技攻关计划企业共85家,下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2547万元。截止目前,全区拥有28家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0个、市级17个。新建院士工作站2家,高新企业达到19家。执法检查组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中原区的贯彻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科技成果转化内生动力不足、产学研结合不够紧密、技术权益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中原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学习宣传,增强经济部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科技意识,提高对科技成果转化必要性的认识,引导企业负责人高度重视科技成果应用,走科技兴企、强企之路;二是要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投入和扶持力度, 提高现有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使企业真正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途径;三是要增强政府科技部门服务协调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科技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四是要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探索走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的路子,把科技成果转化推向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同时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的奖励力度,提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