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
同志们: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征,有着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6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抉择与正确选择。当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全市法院必须在市委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坚定地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推进法治郑州、平安郑州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的认识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把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落实。全市法院要在实践中认真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毫不动摇地把法院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我们必须依法履行司法审判职责。人民法院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我国宪法的明确规定,也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全市法院要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内,加强同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坚定地执行宪法和法律,坚守法律底线,确保司法公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求我们必须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人民法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根据人民的委托行使司法权,必须体现人民意志,倾听人民声音,接受人民监督,维护人民利益。全市法院要始终坚持为人民依法掌好用好审判权,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持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切实保障公正司法
人民法院只有始终把司法活动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才能促进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
坚持主动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办法》,坚持每年向人大会议报告一次全市法院工作,每半年专题报告一次法院工作。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视察,先后专项报告社会矛盾化解、刑事案件速裁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首次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审判机关行政审判工作的决议》,就积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全市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2011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白红战主任首次带领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到市中院监督工作、旁听案件庭审,为新任法律职务人员颁发任命书,切实增强了法官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创新代表联络方式,增进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成立督查联络工作处,专职负责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以及关注案件办理工作,实行领导带头办理、承办部门优先办理、审判委员会优先讨论、联络督查部门全程跟踪办理四项制度,确保办理结果代表满意。全市法院建立“人大代表联络之家”,开通人大代表专线电话,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定期向人大代表发送短信,对代表反映的意见建议及时落实整改,不断提升法院工作质效。
借助人大代表优势,积极推进法院工作。近年来,全市法院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执行1603人次,进一步增加法院工作透明度;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论证、听证案件140余次,借助人大代表来自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矛盾;邀请人大代表见证司法网络拍卖,促进执行涉案财产网络拍卖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以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为动力,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的新起点上,全市法院将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真正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进一步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执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办法》,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坚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工作,对法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及重大案件,及时通报。扎实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一步畅通联络渠道,创新联络方式,方便人大代表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参加听证、见证执行,使人大代表近距离了解法院,更好地支持法院工作。
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不断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努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审理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好将法院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平台,最大限度拓展网格延伸点,切实解决服务群众诉讼“最后一公里”问题。
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二十条规定,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战斗力强的法院队伍。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此次会议召开为契机,认真落实贯彻会议精神,坚持“规范、创新、统筹、公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审判机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以航空港实验区为统揽的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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