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 监督 选举 三大“关键词”带你“走进”郑州人大

2014/10/23
 

  有叫好,更有“叫板”;有赞成,也有反对;有掌声连连,也有针砭其弊……2014年6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邀请11名“外人”对《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进行表决前的最后评估,听取各方面不同的意见和声音,这11位“外人”主要来自市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专家、市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司法实务工作者和环保实务工作者,对地方性法规开展表决前的评估,这在市人大常委会近30年立法史上尚属首次,在全省也是首创,该项工作在全国也走在前列。
  
  2014年8月21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14楼会议室内,一场特殊的“考试”正在紧张进行。考试的全部过程通过电视台、电台、网络的现场直播向全社会公开,“考生”是市政府和三个部门的负责人,“考官”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这是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中开展专题询问的现场。据悉,在此前的2012年,我市曾对食品安全问题和保障性住房开展过两次专题询问。
  
  一次次在人大各项工作领域的创新,一次次代表民意的监督,成为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长期以来坚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行使职权的“缩影”。
  
  在社会各界之际,郑州晚报记者专访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带你一起“走进”郑州人大。  

关键词:监督  

  发挥职能作用,担负监督职责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
  
  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龙同胜在接受郑州晚报记者采访时特别提出,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在庆祝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之际,我们必须进一步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人大与政府预算信息联网  完成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
  
  据了解,在全国上下热烈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之际,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完成了20年来的首次大修,新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预算法规范了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龙同胜表示,在修改后的预算法即将实施之际,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口径预算的审查监督。
  
  如何管好政府的“钱袋子”?具体来说将有7条全新的监督举措:
  
  一是建立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体系,扎实推进预算细化和公开;二要加强新预算法的宣传,使人民群众都知道预算关系到每个人的生老病死;三要加强新预算法贯彻实施的培训工作;四要建立预、决算编制审查过程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制度;五要实现人大常委会与政府预算信息联网,完成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建立“适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六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报告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公开和跟踪问效制度;七要加强政府举借债务的审查监督,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行为。
  

关键词:立法

  现行地方性法规63件,件件关乎百姓生活
  
  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
  
  自1986年《地方组织法》赋予省会城市和较大市的地方立法权以来,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遵循合法性、地方性、实用性、操作性原则,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李艳介绍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做好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63件,内容涉及我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城市建设和管理等方方面面。
  
  朵朵浪花汇激流。每一件民生立法的出台,都承载着老百姓迫切的生活愿景。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我市的实施,规范和促进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部地方性法规全国首创,走在立法前列
  
  李艳说,特别是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立法与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程相适应,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制定和修订了一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具有郑州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如涉及基本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条例》、《劳动用工条例》、《社会急救医疗条例》,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关注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林条例》、《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其中《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在全国地方立法均属首创,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这些法规的出台,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李艳说。
  
  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凝聚各界共识和智慧
  
  近30年的立法进程,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原则是什么?
  
  “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在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李艳说,实行科学的立法工作体制,第一,是建立健全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新机制,初步形成了立法机关主导,有关部门参加,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使各方面的意见和关切得到充分表达。
  
  第二,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已经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如面向全社会公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召开立法座谈会,重视网络民意表达,专家咨询制度化。
  
  第三,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办理好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议案、建议,把办理议案、建议同制定、修改法律紧密结合起来。如已通过的《物业管理条例》和正在制定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都是在每年的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
  
  “总而言之,在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一直坚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希望通过立法为郑州市的发展改革保驾护航。”李艳说。

关键词:选举

  选举任免,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市人大代表是如何选出来的?人大代表应该如何履职?这是很多市民都很关心的问题。对此,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阎铁成进行了详细解读。
  
  我们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人民当家做主是通过选举人大代表和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自己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60多年来,我们很好地实施了这样一个政治制度,今后我们将更进一步坚持这一制度并做好工作。
  
  具体到我市人大代表今后工作的重点,阎铁成说,一方面是人大代表要通过对重大问题的审议,把党根据人民的意愿形成的重大部署,变为全市各方面的共同意志和奋斗目标,再就是人大代表要通过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把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配置到政府的各个工作岗位上去,确保各项工作的推进和实施。此外,是通过议案、建议,把我市中心工作,特别是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处理好。最后,就是通过平时的视察、询问、督察等形式,把市民关心的事做好,把部署的工作落到实处。
  
  市民四问人大代表制度
  
  一问:人大代表是怎么选出来的?
  
  答:人大代表区级实行直选,市级人大代表是通过各县区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出来的,选举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愿望。
  
  二问:人大代表如何履职?
  
  答:我国现行的《代表法》明确规定,当选的人大代表必须要经常与选民交流,对身边部门的工作进行视察询问和督导,通过这些工作,把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全市各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反映上来、落到实处。
  
  三问:人大代表是如何监督政府工作的?
  
  答: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代表通过审议政府部门报告,通过视察和专项工作的询问,特别是对一些问题的督察落实人代会所做出的各项决定。
  
  四问:有什么措施确保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答:郑州市目前有市级人大代表567名,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不仅要遵循《代表法》的规定,每年还必须向选举单位述职,向选民汇报,选民有权监督代表依法履职。
  
  ■回望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是时代发展的永恒主题;创新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永葆生机的根本动力,是人大工作不断深入发展的力量源泉。
  
  60年来,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显示着勃勃生机与活力,它每年都在发生改变,每年都在上演不一样的精彩,每年都在给我们带来新的惊喜,让我们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
  
  梳理郑州人大常委会成立35年,特别是近10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一次次突破创新都铭刻在地方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的改进,人事任免过程中……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裴蕾 吴淑娟/文 马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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