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副主任彭德成的带领下到新郑市检察院,就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通过听汇报、座谈等形式对新郑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深入细致了解。
近年来,新郑市检察院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反贪污贿赂工作职能,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建立健全查办职务犯罪的有效机制,重点查处涉嫌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大案要案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2013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26件39人,案值达4350余万元。其中,贪污案件12件24人,受贿案件9件9人,挪用公款案件5件6人。查处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有10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推动新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调研组对新郑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二是侦查一体化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指出:
一要进一步深化反腐宣传。加大对反腐倡廉政策法规和检察机关反贪工作的宣传力度,运用典型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性和反贪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预防体系建设。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同步网络查询和在线服务系统,增强执法透明度和社会认可度,要结合办案分析研究新时期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规律,对重点行业和领域提出前瞻性的检察建议,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贪污贿赂行为的发生。
三要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拓展反贪查案相关基础信息的渠道,提高大数据时代的信息集成和运用能力,加快推进侦查方式的转变,提高反贪侦查技能,提升反贪污贿赂工作科技含量。
四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充分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开展查办重点行业和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专项行动,严惩腐败分子。要健全举报查处机制,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好举报实名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制度,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依法规范办案,努力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
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反贪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切实抓好专业型、复合型人才的选任、培养和使用,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反贪队伍,提升规范执法、依法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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