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

2015/6/3

 

  2015年5月29日上午,金水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区机关一楼西厅会议室举行。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燕主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9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区政协有关领导,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大各街道工委主任和常委会各委室、区政府相关部门、市人大代表活动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确定了2015年度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的金水区选举产生的郑州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听取了4名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述职报告,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
  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一是要强化监督职能,落实监督责任,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不断提升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质效。二是要转变工作理念,畅通申诉渠道,努力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力,进一步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三是要注重工作创新,探索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常态化机制,推动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民事行政监督业务部门力量,着力提高监督水平,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持续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区政府一是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新《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追根朔源,依法惩处,切实形成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全方位、多层次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不断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四是要进一步理顺组织架构,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尽快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划转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有效推动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2015年度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工作,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一是要全面做好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的筹备工作,及时把有关要求告知参加述职评议的人大代表,督促其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在述职报告中全面回顾自己任职以来执行人大代表职责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找出存在问题,明确履职方向。二是要依托人大工作智能管理系统,真实、详细、客观地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并在述职评议之前将被评议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如实公布。三是要组织好评议活动,引导述职代表认真进行述职,诚恳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评议结束后,要当场宣布评议结果,并上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全体人大代表进行通报,不断激发代表的履职动力。人大各街道工委、市人大代表各活动小组组长、副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为代表依法履职、参加述职评议搞好服务,督促参加述职评议代表严格按照《郑州市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市级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暂行办法》和《金水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办法》的要求,全面做好述职准备工作,按时参加述职评议活动,切实保证述职评议质量。代表述职并接受评议的情况,纳入人大街道工委考核目标,并作为优秀市人大代表和先进人大代表活动小组评选的重要依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

 
  

来源:金水人大 作者:臧跃鹏 田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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