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郑重宣誓,本人就任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务,必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检察官职务,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忠于职守,遵守纪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区人民的监督,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5月29日上午,在庄严的金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8名新任命的检察员身着制服,精神饱满,神情庄重,在领誓人的有序组织下,左手稳持宪法,右手握拳举起,面向国徽,说出了铿锵有力、掷地有声的任职誓言••••••


这是在金水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出现的一幕。被新任命为检察员的王伟明手捧大红烫金的任命书,激动之情溢于言表:“在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宣誓,使我感到了强烈的神圣感和使命感,清楚了自己的岗位是人民所赋予的,明白了今后的工作要从人民的角度出发,多为人民的利益考虑。”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薛燕在任职宣誓后告诫被任命人员:“任命书寄托着人民群众的无限期望,饱含着重如泰山的责任。大家一定要牢记誓词,铭记责任,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切实增强进取意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争做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新时代检察员,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贡献更大的力量。”
其实,在获得任命的道路上,他们走得远非这么轻松。在宣誓之前,这8名新任检察员已经历了“四大关”。第一关,提请任免关。会前一个月,常委会工作人员就深入到检察院内部,通过查阅资料、征求意见、任前公示等方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了解拟任命人员的综合能力,确保了拟任命人员真正符合任职要求。第二关,法律考试关。根据拟任命人员的拟任职务,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计算机管理系统随机生成8套试卷,一人一卷、互不重复。同时,为保证考试的公开、公正,还专门邀请2名区人大代表进行监考并批改试卷。第三关,专家面试关。在拟任命人员笔试合格后,常委会还组织多名专家担任面试官,深入考察拟任命人员的应变能力、责任意识、工作水平,确保拟任命人员胜任岗位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由面试和笔试成绩共同构成的综合成绩,是进行任命的重要依据。第四关,任前发言关。在常委会上,这8名拟任命人员面对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逐一进行了任前发言,并通过采取三分钟脱稿发言的形式确保了发言质量。
手持宪法,面对国旗和国徽进行宣誓,这对于8名新任检察员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但对于金水区人大常委会来说,早已成为了一项常态化工作。近年来,金水区人大常委会所有的人事任命事项都会严格按照《金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要求,对拟任命人员履行全部程序后,拟任命人员才能得到正式任命,走上自己的理想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