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8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副主任彭德成的带领下先后到市民政局、和庄镇付庄村及辛店镇辛店村、驮窑村、青岗庙村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城乡低保工作开展情况。并召开由部分城乡居民、乡镇民政所长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市民政局负责人关于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新郑市城乡低保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在工作程序上始终坚持“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乡镇(办)人民政府受理,村(居)委会协助乡镇(办)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办)审核、上报,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审批”,确保应保的一户不漏,不该保的一户不保。为确保低保工作规范化,全市16个乡镇(办、管委会)和297个村(居)委会建立了社会救助公示栏,将低保政策、低保条件、低保标准和举报电话等内容在公示栏公示,同时,对新提出低保申请的困难家庭和已经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定期在公示栏和市阳光村务网公示,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杜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实施动态管理,严格按照“应保尽保、科学管理、分类施保”要求,根据低保家庭困难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分类施保、特困重保。为确保城乡低保资金安全、准确、快速、足额发放到位,低保救助金由金融部门专业化发放,减少了发放环节,缩短了发放时间,杜绝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或贪污、滞留、滥用、乱用的违法行为。目前,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373户2836人,发放保障金415.34万元,人均月保障金额359元;农村低保对象7358户13756人,发放保障金907.52万元,人均月保障金额164元。城乡低保工作连续两年位列郑州市第一。
调研组对城乡低保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家庭收入难以核实界定,一些家庭不愿意披露自己的真实收入,实际收入不好计算;低保动态管理困难,存在“进低保易,出低保难”的现象,有的低保户经济条件好转后不主动上报。
针对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指出:一要完善城乡低保制度,重点抓好城乡低保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入户调查和坚持“两榜公示制”,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二要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平台,确保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身份精确化。三要取消城乡低保差异,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标准差距越来越小,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和补助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