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中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兼职委员,先后到中牟县青年路街道司法所、青年路街道西街村调委会、官渡镇司法所,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中牟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情况。
自2011年《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中牟县将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与社会管理创新实践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维护中牟县的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中牟县共有294个调解委员会,882名人民调解员。2013年以来,中牟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24062起,调解成功23356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7%。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围绕检查情况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检查组充分肯定了中牟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取得的成绩,结合实际指出了当前存在问题。同时,检查组建议,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和联动,进一步创新管理,促进调解工作规范高效运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