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在“四个方面”强化监督工作

2015/11/2
 

  监督是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以法律为准绳,夯实基础、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改进方式,在“四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强化监督工作,提升监督实效,使人大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在监督议题选择上下功夫

  2013年以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群众关心的热点,严格遵循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征集监督议题,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注重议题征集方式的多样性。在征集年度监督议题时,充分体现公开原则。一是各委室深入基层调研,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群众来信来访,到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中,找群众呼声大、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候选议题。二是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结合中心工作,商讨确定监督议题。三是通过召开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一府两院”各2名副职、3个市政府组成部门、2个市垂直部门,进行履职情况、行风政风满意度测评。四是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和普通人民群众,听取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注重议题确定程序的科学性。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不但注重议题确定前的公开,更注重过程的公开和结果的公开。先将收集到的建议意见梳理、提炼后,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年度主要工作初步议题安排,再反馈给各委室,经主任会议充分讨论、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全体代表,并及时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开,让广大人民群众提前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在当年所要开展的监督工作。

在制度建立完善上下功夫

  人大工作重程序,讲法律。近年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作为提升监督工作的基础,按照《监督法》及上三级人大常委会相关规定,修订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制定常委会工作评议、代表工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成人员履职考核等办法,确保市人大常委会运行规范有序,工作严谨务实。
  强化监督职责。为切实保障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确保《监督法》的贯彻执行,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执行〈监督法〉实施办法》、《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监督“一府两院”工作办法》,明确了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形式、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的主要方式,从制度上保证了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加强自身建设。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对自身建设进行修订完善。2014年,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增强人大常委会的凝聚力、执行力、创新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人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为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

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上下功夫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多举措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激发代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夯实监督工作的基础。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相继印发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办法》、《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法》、《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处理程序的规定》。
  着力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专业特长和优势,拓展代表活动渠道,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和水平,2014年初,新郑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法》和《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组建财经专业活动组、农业专业活动组、法律专业活动组、城建专业活动组等8个代表专业活动组。各专业活动组围绕市人大常委会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活动组专业特长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调研、考察和与其他人大代表及普通人民群众座谈等活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开展督办工作。各专业活动组开展活动时点面结合,围绕一个专业内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调研,并及时将调研情况报送相关部门,成效十分明显。
  建立“双联系”联系制度。为进一步强化代表的主体作用,密切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听取基层代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社情民意,切实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的责任感和履职积极性,推动新郑市人大工作深入开展,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新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简称“双联系”),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基层人大代表1-3人,每个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群众3-5人,采取走访、书信、电话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代表、并通过代表收集群众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代表在履职过程中、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在监督方式运用上下功夫

  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中,除了做好审议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人民政府财政决算、监督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市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外,还注重运用询问、履职考核、满意度测评、备案审查、工作评议等方式,提升人大常委会监督效率。
  开展治理交通拥堵专题询问。2014年11月20日下午,新郑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治理市区交通拥堵召开专题询问会。2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8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2名基层人大代表分别向分管该项工作的副市长及规管局、交运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询问涉及治理交通拥堵的方方面面问题。实现询问的针对性、答复的真实性、结果的实效性,并探索完善了专题询问的程序和制度。
  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工作评议。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在人事任免中,严把任职资格审查关,法律测试关和任前陈述关。按照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每年依法对市人代会选举和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两院”各2名副职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还对3个市直单位和2个市垂直单位进行工作评议。测评、评议结果按程序报告市委,作为组织考查使用干部及对单位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向“一府两院”通报。通过测评、评议有效促进被测评、评议的个人、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服务水平,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来源:新郑市人大 作者: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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