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政府性项目融资报告或议案的审议工作,依法规范政府性融资行为,荥阳市人大财工委于近日印发了《荥阳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政府性项目融资报告或议案审议工作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性项目融资应控制在非经营性项目范围内,要求市政府在提交的政府性项目融资报告或议案中载明项目名称、贷款额度、还本付息计划、偿债资金来源、抵押物内容等信息,并规定市政府定期向人大财工委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和债务偿还情况,避免产生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融资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来源:荥阳市人大 作者:李云韬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