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荥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3月20日下午,荥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提请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的11名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采取统一试卷、闭卷考试、独立答题的方式进行,此次考试内容和范围主要涉及《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以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试成绩将书面印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参考。
来源:荥阳市人大 作者:吴跃勋 刘庆伟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