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新郑市召开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书良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军生、孙阔、彭德成、郭明熙、王金灿、杨流、王海亮出席会议。新郑市政府副市长关民安、新郑市法院院长王栋、新郑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广建、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各委科室负责人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新郑市环保局局负责人所做的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新郑市法院负责人所做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新郑市检察院负责人所在的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各位主任围绕以上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李书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新郑市政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工程,狠抓各项目标任务落实,促进了新郑市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但是仍然面临全社会环保意识不高、防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执法力度不强、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今后,政府要大力宣传有关环保法规,增强全民环保意识,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监督举报违规排放行为,调动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大气污染;要采取多种手段,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对工业废气排放、公路和建筑工地扬尘进行重点治理,从严整治企业违规排放,加大违法成本,遏制反弹现象;要进一步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投入,充实环保监测技术力量,完善监测技术装备和执法设备,提高监测水平和执法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明确任务,严格奖惩,真抓实干,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关于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新郑市法院在推进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大胆创新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做法,节约了矛盾纠纷化解成本,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更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成绩显著。但还存在各种制度不健全、经费和设施保障有待提升、调解员范围狭窄、调解组织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今后,要进一步深化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重要性认识,增强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责任感;要加大对多元调解工作的投入,诉调对接中心要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和办公经费,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多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对调解员的管理,加大培训力度,定期进行考核,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整体素质;要不断完善诉与非诉工作机制,加强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实证分析和效果评估,积极探索总结新经验、新做法。
关于侦查监督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新郑市检察院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依法积极稳健推进侦查监督工作,严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实事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的辩证关系,有效防止了错捕错判、矫枉过正,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但还存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完善、监督工作有待加强、干警综合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今后,要不断增强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面履行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加强同侦查机关的纪检、督促对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不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制度,规范适时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等活动,将侦查活动监督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发生;要在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限发挥“两法衔接”的整体优势;要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适应新刑诉法对侦查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实侦查监督部门工作力度,推动侦查监督部门办案质量与办案效果全面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