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网5月27日讯: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召开座谈会,就《郑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草案)》修改,征求企业职工代表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参加座谈会。 目前,已加入郑州市养老统筹的职工有80多万人,其中退休职工21万人,在职职工60万人,月平均养老金1033元。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基本义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常会遇到用人单位暂时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况。为此,《条例》草案结合实际提出,用人单位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如因不可抗力造成重大损失,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用人单位,就可提出申请。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 另外,《条例(草案)》还扩大了覆盖范围,将城镇中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座谈中,企业职工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草案》经修改后,将再次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表决。

王旭彤副主任作重要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