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2016/7/11

 

  7月5日,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书良,副主任王军生、孙阔、彭德成、郭明熙、王金灿、杨流、王海亮带领部分人大代表、人大机构各委科室负责人深入到和庄镇郑商红溪谷、新区管委会社区及辛店镇人和寨村、和谐佳苑社区、北靳楼村视察,实地查看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市新型城镇化办公室和农委负责人关于全市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汇报。副市长关民安陪同视察。

  近年来,新郑市牢牢抓住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和全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试点机遇,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民生优先、产城互动、城乡统筹,扎实推进棚户区改造、新型社区建设、基础设施配套等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构建了“两城、两市镇和若干新型社区及特色保留村”的空间布局体系,走出了一条符合新郑特点、富有新郑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全市共规划建设了1551公里的“十纵十横”干线道路,建成35条、4500万平方米生态廊道,城乡路网体系基本形成;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在建2座、扩建3座,基本实现市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共完成拆迁36398户,1540.6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共启动安置社区65个,开工建设安置房1719栋,55310套,765.41万平方米。研究出台了新型城镇化“1+10”配套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实现户籍管理一元化、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房屋产权同质化、就业创业同等化。农民转移就业8万人,新型城镇化率达62%。
  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五规合一”规划,确定辛店镇人和寨村、观音寺镇潩水寨村、城关乡东郭寺村、新村镇裴李岗村为历史文化特色村,龙湖镇泰山村、辛店镇北靳楼村为自然风貌特色村。截至目前,6个特色村总体规划编制已完成,辛店镇人和寨村省级美丽乡村项目和郑州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已成功审报,已投入建设资金2200万元,完成环村河道和背街小巷道路整治,污水处理项目已建成调试。辛店镇人和寨村2016年郑州市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续建项目和观音寺镇潩水寨村2016年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已经批复。
  视察组对新郑市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新型城镇化拆迁安置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回迁;二是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幼儿园、中小学、医院、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等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三是美丽乡村建设审批难,项目建设工期长,文化特色不浓厚,乡村旅游还有待开发。
  针对存在的问题,视察组提出意见建议:一要做好居民拆迁安置工作。新型城镇化建设要转变思路,制定发展目标和任务,拿出可行性方案、采取有效方法措施,稳步推进;对需要拆迁的群众,要进行先安置后拆迁,尽最大努力降低对群众生活的影响,确保生活质量稳中提升。二要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要不断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建设幼儿园、中小学、医院、居民文化活动中心和服务中心;做好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各类官网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三要打造精品美丽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要依据乡村悠久的历史资源,特色的传统建筑,浓厚的文化底蕴等资源,通过村容美化绿化、遗迹修复、街道整修,开发乡村旅游,休闲观光项目,为村民及周边城市居民提供景色优美、乡土浓厚的游玩好去处。

 
  

来源:新郑市人大常委会 作者:曹永强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