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俊峰、杨福平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7/4/1
 

(2017年3月31日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张俊峰、杨福平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提出辞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俊峰、杨福平的辞职请求,并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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