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市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的安排(豫廉办[2008]2号)要求,我单位将开展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录入工作,请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填好以下表格,于9月3日前将电子文档和原始表格一并报办公厅纪检组617房间。
(点击下载表格http://www.zzrd.gov.cn/表格.rar)
2008年8月28日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