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荥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市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名单,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从同级人大代表中选举产生。新设立的两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面向国徽进行了宪法宣誓。
专门委员会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规定,专门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专门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定有关议案,对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目前,新设立的两个专门委员会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了2017年的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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