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中牟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仇向阳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局局长朱明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财政决算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中牟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县本级财政决算。
来源:中牟县人大 作者:台少朋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