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郑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7/8/28
 

(2017年8月25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郑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刘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郑州市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等有关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审议。会议同意郑州市人大预算监督委员会提出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郑州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来源:郑州人大网 作者: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