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人大网讯: “群众信任我们,我们就不能辜负群众。我们这一届人大一定要在监督方面有新的作为――”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在听取了出席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提出的意见后当场表示,今后,市人大常委会将大胆运用“刚性”监督手段,对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质询、特定调查、撤销、罢免等职权,该用的时候一定要用,以保障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主永道、刘春年、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秘书长赵英,及常委会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聆听了代表们的发言,郝建生还就有关问题与代表们进行了坦诚交流―――
依法监督 问题一查到底
如何在新时期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昨日的座谈会上,“依法监督”成为代表们关注的焦点。 “要把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以及对公民影响较大的事情,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市人大代表、管城区二里岗党工委书记马春梅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应对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实行“票决制”,对法院的错案追究、错案赔偿所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的部分执法人员实行“追踪督查处理。 “一些职能部门利用手中的某些职权,巧立名目对企业乱检查,这种缺乏监督、权力过于集中的部门行为使企业不堪骚扰”。市人大代表薛景霞对市人大检查评议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市人大常委会应加大检查评议工作的力度,促进这些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的,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市人大代表、紫荆山百货大楼副总经理巩玉梅认为,现在,政府一些具体职能部门的办事人员还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公务员是政府的代言人,市人大常委会应加强对公务员执行能力的监督力度。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加大依法监督工作,郝建生坦言常委会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一般性监督多,针对性监督少;具体行政行为监督多,抽象行政监督少,尤其是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方式极少运用。 郝建生表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着力增强监督实效,发现问题、跟踪督查,一查到底;同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销、罢免等职权,该用的时候一定要用;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就要监督政府认真做好,对一些政府部门领导因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的,将认真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
代表不作为 劝辞或罢免
“代表应到基层去,倾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的声音。”让人大代表有所作为,成为座谈会上代表们的共识。 人大代表葛阳建议设立“人大信访联合接待日”,进一步发挥人大信访工作作用,为百姓多办实事,办好事;加大对“郑州人大网站”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以便得到更多市民的认可和参与。 “当了人大代表,到底为老百姓做了哪些事情,提出什么建议?作为人民选出的代表都要有个交待。”陈蕾代表建议,为给代表创造宽松的履职环境,人大常委会可建立起“代表履职档案”,把代表所尽的职责记录在案。 陈蕾建议,为体现有效的监督,行使有效的职责,代表持证暗访要多于明访,尤其是对那些投资巨大的市政建设项目,城建资金到底花到了哪些地方、工程进度等,都要进行监督,以堵塞漏洞。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提高代表履行职责能力问题,郝建生当场表示,今后将建立代表激励、约束机制,尽职尽责的优秀代表给予表彰,对不作为甚至“胡作非为”的代表,将依法劝辞以至罢免,以保证代表队伍的纯洁性。
以人为本 立法彰显民意
立法为民,是人大代表对立法工作关注的主旨。马春梅代表提出,人大立法应在构建体系上和立法规划上彰显民本意识;陈蕾代表则建议,立法要立足民本意识和长效意识,防止部门利益倾向,立法项目该否的否、该缓办的缓办。 市人大代表、新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林华建议,立法应代表最广大群众的利益,是否可实行“跟踪问效制”,特别是对多年没有结果的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要督办到位,如果办理不到位,可考虑采取相应的措施。 “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把权力行使好,切实制定出合乎市情、为民所用的地方法规。”郝建生答复,行使立法权就是要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立法工作。今后,市人大常委会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提高立法为民的能力,提高立法监督的能力,提高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能力,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提高创新人大工作的能力,力求使制定的法律法规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座谈会上,还有一些代表对涉及的具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卢超代表建议,对全市中小学生实行在校防疫和体检制度,实行对学生健康的动态管理;陈米朝代表建议,为提高应对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让贫困户病人得到更好的医疗救助,应尽快建立全市医疗救助体系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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