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郑州人大工作正文

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支“九招”

发表时间 : 2005/12/22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代表工作搞活了,常委会的工作就活了,职能作用就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代表工作还不够活,不够深,实效不够高,代表履职的意识也不够强,代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代表履职与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有效互动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做好这一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常委会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提供不竭动力,就必须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一、抓选举,把好代表入口。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一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一是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论以何种方式产生人大代表,如果代表候选人不具备相应的能力和素质,在当选为人代表后,就不可能很好地履行代表职务,也不可成为一个合格的人大代表。所以,必须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把好代表入口,各级党委、人大就应重视代表选举的各个环节,既要重视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也要重视其履职能力,真正把那些既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又有能力通过执行代表职务为人民群众办事实、办好事的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推荐、选举为人大代表。同时,还要严格掌握干部和党员代表的比例,企业一把手也应尽可能少一些,不能只看重这些人的“官位”或经济上的贡献,更应看重他们能否很好地履行代表职务,因为人大代表不仅是荣誉,更是一种重要职务,而职务就要强调履职能力、履职实践和履职效果。因此,把好代表入口,就要适应我国民主政治的进程,改革和完善人大代表选举制度,提高人大代表选举的竞争性、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度,真正让选民来决定谁能当人大代表。
    二、抓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和规范性很强。我国人大代表兼职性的特点决定了即使是综合素质很高的代表,也不可能在当选后就能马上胜任代表职务,必须要有一个学习实践的过程。从人大常委会的角度讲,就是要抓好代表培训,让代表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一些人大工作的基本法律常识和代表履职技能。一直以来,地方人大常委会也都是这样做的,但是,总结这些年代表培训工作的经验,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的。一是代表选举产生后新一届人代会前集中培训的多,届中经常性的培训少;二是培训内容泛泛而谈的多,具有针对性的少,讲授一般性知识的多,传授实际履职技能的少;老生常谈的多,新知识、新内容、新形势,新理论少。三是培训方式单向“填鸭式”的多,互动交流和启发式培训少。因此,强化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在选好培训内容和改进培训方式上下功夫。目前地方人大常委会在代表培训上已形成了一套机制。一是新一届人大代表在本届一次人代会前,采取讲大课的方式,组织大规模的培训,让代表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二是召开代表座谈会,以会代训,给代表讲履职的具体操作方法;三是利用召开人代会的机会,通过各种媒体把代表在开展活动中的经验和体会,进行交流和宣传;四是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以人大代表的身份,深入到基层,同代表面对面进行交流,探讨代表如何履行代表职责。适应人大工作不断走向深入的需要,对这些现有的代表培训机制,还要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提高培训实效为出发点进行改革和完善。
    三、抓组织,建好代表网络。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参加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小组活动。”这些规定明确了建立代表活动小组的原则。郑州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产生后,常委会非常重视代表活动组织的建设,根据代表法的规定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有关规定,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届人大的实际,配合选举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本着代表个人意愿、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及时建立了12个代表联络组, 27个代表专业组, 33个代表活动组。同时,驻郑全国人大代表成立1个代表小组,省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按区域划分编16个代表活动小组。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和乡镇人大也结合本地实际,在本级和驻本行政区的上级代表中建立了代表联络组、代表专业组和代表活动组,这样,全市95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都建立了代表活动组织,形成了条块结合、纵横贯通的代表“塔式”组织网络,使开展代表活动有了组织保障,为代表执行职务奠定了组织基础。
    四、抓制度,规范代表工作。加强代表工作制度建设,推进代表工作规范化管理是规范代表工作、发展代表工作、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和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代表如何执行职务,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都有一些规定,但是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甚至有些方面法律根本没有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地方人大要做好代表工作,就必须根据法律的基本原则,对代表工作进行建章立制。近年来,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地方立法条例》、《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 《常委会工作条例》、《代表工作办法》 、《代表视察办法》、《关于代表议案处理程序的规定》、《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办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述职评议办法》和《对提任法律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从不同方面对代表工作进行了规定。全市县乡人大也是如此,甚至在某些方面走在了市人大的前面。正是有了这些不断完善的制度,全市各级人大的代表工作才不断规范,工作水平和实效不断提高,代表作用正逐步得到充分发挥。
    五、抓活动,组织和引导代表发挥作用。代表参加人代会和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人代会期间,由于时间、地点、内容相对集中,代表作用一般来说发挥得较好。闭会期间就不一样了。每个代表都有各自的专职工作,代表活动只是一项社会活动,代表抛开自己的专职工作专门去从事代表活动既不现实,客观上也不允许。因此,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对于促进代表充分发挥作用非常必要。随着代表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我市各级人大经过多年的实践,创造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如代表视察、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组织代表参加述职评议工作、开展代表向原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活动等,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有效的载体,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六、抓作风,提高代表视察质量。如何提高代表视察质量,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向关注并积极探讨解决的问题。根据实践经验,提高代表视察质量,一般要做到选题准确,培训动员在先,方法得当,组织严密,目的明确,视察报告实在,问题清楚,督办彻底。选题是视察的核心,选题一定要符合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具有可行性。视察方法可采取实地察看、个别询问、发函征求意见等。视察形式灵活多样,集中视察、专题视察和代表持证视察都可以,坚持明查与暗访、通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不管采取那种形式,一定要组织好。视察时应选好召集人,就视察的有关法律法规,目的和要求,方法与形式,向代表讲清楚,让代表做到心中有数,视察中懂法、懂行,提出问题合情合理合法。同时,工作人员要服务到位,细致周到,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把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问题记录全面,记录完整,提出的视察报告有理有据,符合实际、有问题、有要求,便于被视察单位落实整改。目前普遍存在的代表视察质量不高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工作作风问题,是工作作风实不实深不深的一个反映。因此,抓代表视察质量,根本的还是要从抓工作作风入手,只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坚持好了,只要很好地克服了形式主义,代表执行职务就会更深入更扎实,视察质量自然就提高了。
    七、抓实效,办好代表建议。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履行代表职务的最主要途径,也是检验代表履职情况的最佳方法之一。所以,人大代表提好、人大常委会督办好、“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是促进人大代表充分发挥作用的一个有效途径。做到这一点,首先人大代表要注重学习,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能够自觉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符合客观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愿望和要求的议案和建议。同时,人大常委会要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组织好、服务好、引导好,使代表能从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角度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其次,人大常委会要督办好办代表建议。交办要及时,程序要完备,督办要到位。不能片面追求代表满意率,要在办理实效上下功夫,对办理不力、应付推诿的部门要敢于硬起手腕,敢于亮出“红牌”,敢于在追究责任上出实招。第三,办理部门在办理中,应做到领导牵头,责任到人,结合实际,逐件办理,落实到位,按时答复,注重实效,不给代表玩文字游戏,不能仅限于答复代表,乐于“感情投资”,怠于实际落实,要在办理落实上有实效。
    八、抓述职,建立代表履职约束机制。代表履职情况有效评价机制的缺失,一直以来是代表作用发挥不理想的一个重要因素。代表述职是让原选举单位和原选区选民了解、掌握代表的履职情况,并对其履职进行评价的一个有效机制。充分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人大常委会就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一是要建立履职档案制度,常委会在搞好代表履职情况记录的同时,要求代表本人对参加的会议、视察、调查等代表活动都应有记录,做到述职时言之有实。二是要组织好代表述职活动。既要组织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也要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述职代表不能只是优秀代表,而履职不合格的代表更应向选民述职;述职不能“一述了之”,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选民反映强烈的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要依法抓好相应的处理,使述职真正成为一种“硬约束”。
    九、抓评优,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开展代表评先选优活动,是激励代表履职的方法之一。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评先选优活动已有两届,每届开展两次,每次评出优秀代表70多名,代表活动组、代表专业组20多个,代表联络组4个,这一活动激发了代表履职的荣誉感,对激励代表履职起到了推动作用。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连续两次当选为郑州市优秀人大代表者,可作为下一届人大代表代表侯选人向原选举单位推荐,这将更进一步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
    代表工作无止境,创新无止境。代表工作要常抓常新,就必须坚持创新,通过创新方法,创新机制,不断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履职能力和履职实效,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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