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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郑州人大工作的新篇章——中共郑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纪实

发表时间 : 2006/2/8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初冬的郑州,天空湛蓝,艳阳高照,寒冷姗姗来迟,使人感到胸襟开阔,神清气爽。12月2日,郑州市嵩山饭店礼堂布置得庄重肃穆,中共郑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在这里隆重举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来自市直各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委、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市人大代表专业组、活动组组长齐聚一堂,共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进郑州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大计。市委书记李克、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文超、市委常务副书记赵建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保山作了重要讲话,会议交流了经验,经过认真讨论,出台了《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
  党的领导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向了一个新的目标。新的形势,新的目标,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的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郑州市委书记李克在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认真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李克书记曾兼任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对人大工作十分熟悉,到郑州工作后,十分重视人大工作,经常听取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向人大常委会介绍市委推荐任命干部的情况、建议人大常委会对郑东新区的规划建设作出决议,保障郑东新区的规划建设顺利进行……
  李克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必须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的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大意义。他强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原崛起,建设大郑州,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都需要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各级党委都要重视、支持人大工作。
  《意见》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充分认识人大工作的重要性,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要把人大工作作为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委总体工作布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每年听取一至两次人大专题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同级“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把民主法制建设与支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工作情况纳入“一府两院”及工作部门的考核内容。要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和法院、检察院都要把学习掌握人大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知识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培训机构要把人大制度和宪法法律知识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认真落实。要把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列入党委年度宣传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市属新闻媒体要开设宣传人大工作的专版、专栏,强化人大宣传的实效。
  开拓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必然要求
  创新,是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的主旨。一个没有创新、因循守旧的国家和民族,是没有生机和活动的;一项没有创新,因循守旧的工作,是没有开拓和发展的;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增强创新意识,树立创新精神。中共郑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就是一次推进人大工作开拓创新的动员会。
  郑州市委书记李克的讲话,在强调党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人大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和改善领导,努力为人大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的同时,着重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并对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创新人大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以充分肯定和支持,对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市委《意见》也充分体现了支持人大工作创新、深化、发展的精神。《意见》规定,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行使立法权,立法选项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视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立法,以人为本,开门立法,民主立法。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尤其要强化对公共财政支出、部门预算、非税收入、专项资金使用、审计问题整改、财政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就业再就业等工作的监督,强化对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和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垂直管理部门、政府直属部门的监督,并注重监督实效。要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决定权,党委要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凡依法属于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的重大事项,都要作为建议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并带头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抓紧制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合理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健全完善公民旁听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选举权和任免权,严格贯彻执行地方组织法关于差额选举的规定,切实尊重人大代表联合推荐候选人的民主权利,凡依法由人大选举或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干部,党委在推荐或考察过程中,要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对人大代表或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推荐人选提出的不同意见要认真研究;凡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免的干部,必须在选举或作出任免决定后才能履职和公布,并在任期内保持稳定,个别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完善人大常委会和任命干部的任前考法、任时见面、宣誓就职、离任审计等制度,支持人大常委会通过视察、述职评议、工作评议等形式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并把述职评议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
  “一府两院”自觉接受监督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条件
  多年来,郑州市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在视察、检查、评议中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认真整改,推进了郑州市各项工作的开展。王文超市长一向支持人大工作,他在讲话中深有感触的说:“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障,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他对各级政府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出了新的要求:“要从维护国家政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出发,从全面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的高度出发,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高度出发,正确认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王文超市长郑重表示:“要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支持人大工作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努力为人大开展工作,履行责任创造条件。”他的谦虚、严肃的态度,赢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意见》把“一府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单列专题进行了阐述,提出了要求:“一府两院”召开的重要会议,要通知或邀请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及时反馈;向人大常委会所作的专题工作报告,应由政府分管领导和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到会报告,加大对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执法检查和视察调查建议意见的办理力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干部,都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评议;本行政区域的垂直管理部门、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都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被评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评议意见要认真办理、切实整改、及时报告。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和细胞,离开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工作就成了无源之水。为此,郑州市十分重视对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保障和代表作用的发挥。郑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特别邀请33个市人大代表专业活动组、36个市人大代表活动组组长参加会议,使他们增加了一份光荣,更感受到了一种责任。
  市委《意见》在总结以往代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切实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了更加具体、更加明确的要求。
  《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结构,合理安排各界别、各层次代表的比例,特别要保证有一定数量的基层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在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时,要注重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人大常委会要参与代表候选人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对拟提名连任的代表候选人,应由人大常委会根据其履职情况决定是否提名,要推进人大代表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都要尊重和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各项权力,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健全代表知情知政的机制,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通报一次重要工作情况;要畅通人大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规范和创新人大代表的活动方式,完善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府市长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接待代表日、代表持证视察、督办代表建议办理、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增强代表履职实效;要改进代表视察方式,明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推行无陪同、不通知视察和执法检查。各级党政机关、各有关单位都要为代表开展活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代表所在单位要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时间和物质保障,将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记入本人工作业绩,作为工作考评的内容;各级政府要把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市人大代表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县(市)、区人大代表不低于600元,乡、镇人大代表不低于300元,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组织人事部门应将人大代表的代表职务写入其任职履历。
  《意见》要求,要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办理质量。各级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密切与选举单位和选民的联系,接受选举单位和选民的监督;完善代表履职考核和辞职制度,建立健全代表激励约束机制和评比表彰制度,推行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制度。《意见》还严肃要求人大代表不得利用代表身份为本部门、本单位和个人谋利益。
  搞好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是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必备条件
  打铁先要自身硬。郑州市委十分重视各级人大的自身建设,近几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不断改善办公条件的同时,还新进、培养了2名博士、14名硕士研究生,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常委会机关和人大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面对人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意见》对各级人大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分管联系人大工作的市委常务副书记赵建才在大会的总结讲活中一语中的:“人大常委会责任重大、要充分担当职责,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为此,市委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
  市委《意见》要求,要继续重视优化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组成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保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大常委会班子的稳定性。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能够任满两届以上的人选。要继续保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占组成人员的50%以上,注重增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知识层次较高的专业人员。要根据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性质和工作需要,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常委会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并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选配,应充分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要适应民主法制建设实际需要,科学设置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内设机构,统筹考虑解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不规范问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员编制,保障其更好地履行职责。要完善人代会分团审议、表决、公民旁听制度,对大会各项决议的表决应采用无记名表决或按表决器的方式。完善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联组审议、出席、列席和缺席通报制度,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制度和代表列席、公民旁听制度。把人大机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纳入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一视同仁,通过培训学习、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渠道,进一步提高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形成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干部与党委、政府、司法机关的干部交流的制度,有计划地把党委和“一府两院”系统的后备干部安排到人大常委会机关锻炼,并形成制度。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大工作也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新的问题。乡镇人大工作如何完善?城市街道人大工作如何开展?下辖乡镇的经济开发区人大机构如何设置?……郑州市委对这些问题没有回避。会前,市委常务副书记赵建才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和郑州实际提出了解决建议,市委《意见》作出了明确的、操作性很强的答案。
  市委《意见》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一般设专职主席,主席由党委书记担任的,设专职副主席并列席党委会议,配置1——2名工作人员。城市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人大工作人委员会,配备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和工作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办公经费,要按规定足额划拨到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人大工作委员会,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工作机构。《意见》要求,构建郑州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大工作体系,发挥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优势,推动人大工作的深入开展。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把云帆济沧海。中共郑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结束了。正如市委常务副书记赵建才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的:“会后的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阶段,是建设大郑州,促进中原崛起的关键时期,人大工作任重道远,大有可为。我们相信。通过这次会议,郑州市的人大工作一定会有新加强、新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郑州更加美好的明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5年12月2日,将浓笔重彩地镌刻在郑州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史册上,郑州市的人大工作又站在了新的起点,掀开了崭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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