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效明显”,谈起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的监督工作,许多人大代表用了这么一个朴素无华的词来形容。这个朴素的词的背后却包涵着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件件实实在在事例: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跟踪监督审计问题的整改、解决中小学生入学难、保护农民工权益……对15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审议了市“一府两院”16项专题工作报告,监督工作铿锵有力。
围绕工作大局
记者点题: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决策和建设,关系着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2005年2月28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郑州市200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决议”。这是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查批准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标志着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迈出了坚实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郑州市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政府有了更多的财力进行城市和公共事业建设,政府投资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2002年10月3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2004年6月,《条例》已经实施一周年,为了考察《条例》的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引起了人大常委会的关注,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并没有随《条例》的出台而提高,当年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没有按《条例》的规定报请人大审查批准、一些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情况也没有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条例》规定的项目建设程序没有得到严格执行,部分市政改造项目未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一些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业务均由市公用事业部门的二级机构承担,缺乏约束力,影响了工程管理和质量控制;项目建设过程中超概算、超预算、超规模现象仍然存在,如南三环接续工程原报投资21934万元,核定投资为18541万元,核减掉3393万元;《<郑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迟迟没有出台,缺乏对项目法人有效的监管处罚措施;稽查特派员队伍建设滞后,不能保证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概预算控制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认识到,要切实贯彻执行《条例》,不仅政府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常委会本身更要履行保证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职责,搞好对《条例》实施的监督,抓好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这项工作抓得越早,人大和政府就越主动,对全市的经济建设就越有利,就越能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
2004年底,市人大常委会在确定2005年度工作要点时,正式将听取并审查市政府200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列为常委会会议重点议题。2005年2月28日,常务副市长李柳身代表市政府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了郑州市2005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在审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年度投资项目计划报告进行审查并作出决议,是财政监督由程序走向实质的开端,体现了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
围绕热点难点
记者点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进行监督,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
2005年8月22日,郑州市审计局局长李连渠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上所做的“关于200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一份让人关注的审计“清单”:有141573万元财政资金拨款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有567.9万元的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未执行预算而由单位自行采购;发现13个单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总额达3690.12万元;各项环保资金共被挪用3087.06万元……
针对被审计单位屡审屡犯的痼疾,12月9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听取了市审计局所做的《关于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后,决定将这个议题列为常委会议题,加大监督力度。审计查出问题不能一查了之或一改了之,必须追究有关违规违纪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并决定从规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制度入手,借助审计之力,提高监督实效。
2005年12月13日下午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首次听取并审议郑州市审计局所做的《关于200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该报告做出审议意见指出: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的审计结果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审计监督工作,加大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入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力度,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摆上了日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
围绕群众利益
记者点题:城区中小学入学难,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保护,已经成为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郑州市城市经济和人口的不断发展,市区中小学入学难的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2004年10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以检查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为切入点,深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区中小学调研。代表们找出了“中小学入学难”的症结———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足;现有学校数量严重不足。调研引起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2005年新建22所中小学被纳入为民办的10件实事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的《郑州市城市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05年度地方立法计划。2005年6月2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督促市政府加快建设这22所中小学校。2005年8月25日,在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表决获得通过。自此,郑州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有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到年底,这22所新建中小学校全部竣工,入学困难得到缓解。说起22所中小学校的建设,郑州市教育局的领导同志深有感触地说:“人大功不可没。”
“人大动劲了,政府重视了,问题解决了,群众满意了。随着‘中小学入学难’问题的解决,老百姓将不再为孩子入不了学而东奔西跑。”2005年9月7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感慨地说,实践证明:找准人大依法监督与“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结合点,深入下去,就能保证监督实效,达到“双赢”甚至“多赢”的效果。
欠薪、体罚、非法拘禁……当一件件恶性事件一再围绕着农民工群体发生时,善良的人们震惊之余不禁发出疑问,为城市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农民工,为何频频受到伤害?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严肃指出:“对于农民工这样一个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社会群体,我们应该感谢他们,关怀他们,善待他们。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证宪法、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大是人民的代言人,就要为农民工撑腰,为农民工说话。
2005年4月6日,一场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大规模执法检查在全市展开,13名省、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的带领下,兵分三路,深入全市15个砖瓦窑厂、石灰石料厂、建材厂等农民工最集中、也是侵害农民工权益行为的高发行业进行暗访,对《劳动监察条例》、《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进行检查。
2005年4月28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深入贯彻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河南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决议。决议公布实施后,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查处了一大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和问题,取得了初步成效。农民工称赞,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为我们维护合法权益撑起了保护伞。
回首2005,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了维护全市人民的利益,不断创新监督方式,依法履行神圣职责,体现人民意志,监督和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建设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展望2006,郑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必将迎来又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