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为维护城市市容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健康和安全,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呈上,请予审议。 200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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