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实施城乡均衡发展加大农村教育投入》代表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书面)

发表时间 : 2006/11/9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6年6月30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甄新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周宏伟、陈蕾等11名代表提出的《实施城乡均衡发展加大农村教育投入》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交由我委审理,我委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听取了提议案代表的意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到荥阳、中牟、新郑部分乡村对农村义务教育情况进行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有勇参加了调研。我委认为这件议案非常重要。议案提出的问题,是当前我市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关系到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和提高,关系到教育公平,符合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实际情况。认真解决议案反映的问题,对于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构建进程的具体行动。
  近年来,郑州市、县(市、区)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重点解决农村教育发展中的难题,通过撤并、整合,使农村初中、小学向中心集镇、中心村集中,优化了教育资源;组织优秀教师进行城乡交流,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水平;县级财政集中发放教师工资,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教师队伍;通过加大教育投入,实现了三个增长,农村义务教育有了长足发展。但是,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现状仍不容乐观,特别是城乡义务教育差距较大,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由于投入不足,造成了农村学校教学设施陈旧简陋,寄宿制学校建设难以全面快速推进,教育资源优化整合难以实现。由于待遇较低,高素质的教师进得少、走得多,农村义务教育教学质量较低的现状近期内还很难改变。我委建议:
  一、逐步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提高中小学公用经费水平,保障中小学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机制,市、县(市、区)要继续加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使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中央财政今年已作了预算安排,市、县(市、区)也要作出相应安排。
  二、进一步有效整合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建立寄宿制学校,不能单单理解为学校的撤并、校数的减少,这关系到教育资源的优化组合,教育事业的长远发展和管理体制的变更。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要有计划性和前瞻性,要因地制宜、科学设点,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工作,合理调配优化教育资源而不搞重复建设,用三年时间,完成寄宿制学校建设任务,把寄宿制学校建设成“精品工程”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
  三、依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的素质对于人才的培养起着决定性作用。要帮助教师在思想上政治上进步,要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要切实搞好师资的培训和考核,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生活待遇,使高素质的教师进得来、留得住,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的师资水平。
  四、继续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新校和薄弱学校建设。改善其办学条件,使之成为教育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校园安全整洁、校园文化丰富的合格学校,尽快缩短学校之间的差距。
  建议该议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交市政府办理,并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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