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科技局局长王济昌的述职报告,对王济昌同志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评议。
评议认为,王济昌同志的述职报告客观地反映了他任职以来的工作情况。王济昌同志能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深入实施科技兴郑战略,坚持依法行政;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科技素养,并能结合我市实际贯彻到科技工作中;工作作风深入,重点突出,服务意识强,勤勉敬业。
王济昌同志勤于学习和思考,注意研究科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他利用业余时间阅读了大量科技方面的资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组织编著出版了《郑州科技发展对策与思考》等书籍,对我市科技发展作了比较系统的思考。王济昌同志重视全局同志科技知识学习和更新,制订了学习制度,在他的影响带动下,全局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
王济昌同志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他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出了工业农业两项创新计划,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农业结构调整;构建五个科技平台,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有效配置科技资源;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培育科技示范基地;广泛开展科学普及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科技素质;改革科技奖励办法,2004年市政府分别以80万元和50万元重奖两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引起强烈反响,调动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贯彻落实国家加强地方科技工作的要求,把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的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科技进步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积极作用。科技局连续三年在全市行风评议活动中获总分第一。郑州市荣获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称号。王济昌本人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个人。
王济昌同志重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他认真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及时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积极建议制定我市科技法规,并做好法规调研、起草、论证工作;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制定了局长阅批,专人登记,有关部门及时办理、督查制度,对代表议案建议坚持亲自阅读,批示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力争代表满意;经常向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并将收到的意见和建议交有关处室研究,提出整改意见。
王济昌同志注重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他作风民主,善于管理,虚心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注意带好班子和队伍,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科技局班子团结,工作氛围和谐。他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制定了廉政责任制,用制度约束人,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评议指出了我市科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还不多,技术创新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科技成果转化数量少、速度慢、应用规模小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科技进步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力度不够。
评议对王济昌同志今后需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提出了要求:
1、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注意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有利于激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政策,充分发挥好科技三项费用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2、进一步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法,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的薄弱环节,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专利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增强有关单位、个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防止发生侵权行为。
会议于8月25日对王济昌同志进行了述职评议表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43人,到会36人,王济昌同志得称职票35票,不称职票1票。表决结果为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