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时间 : 2006/11/9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5年8月25日)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广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这一报告。表决结果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35票同意,1票不同意,1票弃权。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市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施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认真贯彻实施《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努力把政府投资项目纳入规范化管理。但是,当前我市的经济运行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农村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能源、原材料供应紧张,工业结构不尽合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招商引资工作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等受到制约;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上,仍存在违反《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对农业的财政投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推进农村现代化和城镇化的步伐。
  二、进一步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稳步推进企业的技术改造,积极培植、引进高科技企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行能源、资源节约,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积极推进各项改革。认真落实各项改革政策,以解决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努力完成国有工业、商业企业的改革工作和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的改组改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招商引资政策,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决查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五、认真贯彻实施《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积极推进代建制试点工作;健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论证、审批、稽查、审计等各项制度,依法加强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六、积极推进老城区保护改造和郑东新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落实城市建设规划,健全监督稽查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全面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七、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汇报落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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