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发表时间 : 2006/11/9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5年4月26至28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会议厅举行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副主任李保山、主永道、刘春年、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秘书长赵英和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共有八项议程。
  会议首先举行法制讲座,由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李文德讲授关于劳动保障监察的有关内容。
  会议听取了关于《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桂清关于修改《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政府秘书长许福亮关于我市贯彻执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范广军关于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宋柏松“关于郑州市与西安市缔结友好城市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关于人事任命案的说明。
  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修改《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住宅物业管理情况的汇报,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建立稳定增长农业投入机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尽快制定并颁布〈郑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代表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以及“关于郑州市与西安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6名政府述职人员名单。述职接受评议的人员是市教育局局长司福亭、市交通局局长党普选、市科技局局长王济昌、市民政局局长苏俊魁,述职接受审议的人员是市财政局局长赵健、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张文田。39名新任命法律职务人员接受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就职宣誓仪式。副市长高建慧、市政协副主席李西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记鑫、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自民及1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5名本市公民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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