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时间 : 2006/11/9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6年6月30日)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交通局局长党普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35票同意,3票弃权。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2005以来连续将农村公路建设列入为人民群众所办的“十件实事”,加强领导,加大融资和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养护,实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的重大进展。但是,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仍然存在着持续性资金投入不足,公路总量不足、通达深度不够,公路养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公路建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意义,政策上要倾斜,措施上要有力,工作上要扎实,效果上要明显,继续搞好农村公路建设。
  二、建立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持续性投入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的良性运行。各级政府财政预算要保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保证配套资金及时到位,努力动员民间和社会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建立持续增长的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投入机制。
  三、科学规划,强化监管,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搞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努力节约资源,少占耕地林地,突出重点,优先解决困难和落后地区的农村公路建设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监督监管机制,对“豆腐渣”工程和重大质量问题,要严查深究,预防农村公路建设出现腐败行为和劣质工程。
  四、坚持“建管养并重”,促进农村公路建设健康发展。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队伍,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明确责任,认真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宣传推广农村公路管理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提高全市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公路投资效益。
  五、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督促落实,并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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