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通过发布选任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选任程序,经研究提请任命:
辛淑芳、靳建丽、余世洁、张永军、郭娜、王玉民、徐萍、张运珍、邹丽娟、钱焕庆、王东亮、沈林等12名同志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请予审议。
附:1、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的法律依据(略)
2、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成绩表(略)
3、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情况表(略)
4、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考察材料(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200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