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我市生态建设步伐,把郑州建设成为森林生态城市,市政府提出了关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2003-2013)》的议案。我委接到议案后,于2005年6月9日下午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对议案进行了初审。审议中,代表们对《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保证“规划”的实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们认为《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起点高、布局好,制定规划中所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的,符合郑州市的实际,是可行的。它贯彻了科学的发展观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对促进郑州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将起到积极作用,符合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一个造福当代,功泽千秋的功德之举,十分必要。代表们指出,今后的关键在于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实现建设生态郑州的目标。
代表们建议:一是要保证资金的投入;二是要协调处理好植树与耕地的关系、生态效益与群众利益的关系,把好事办好;三是要与郑州的其它规划相协调,对投资机制、管理机制、水系建设等要进一步充实细化;四是树种选择要多样化,并要合理搭配、科学组合,发现和培育适合郑州生长的长青树种等;五是要研究制定一系列与之相配套的政策,必要时也可专题立法,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我委建议将该议案列入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提请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