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的初审报告

发表时间 : 2006/11/9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我委接到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议案后,按照地方立法程序,于8月10日下午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将初审意见报告如下:
  一、初审基本情况
  参加初审的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综合归纳为两种主要意见:
  (一)同意有限解禁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春节、元宵节是中国传统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可以增加节日气氛。市政府法制局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接受调查的多数群众是支持解禁的。我市周边的省会城市大多也实行了限放。有限解禁既坚持了全年大部分时间禁放,又兼顾了部分群众要求解禁或限放的意愿,也便于执法和安全管理。
  (二)不同意解禁
  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限放等于解禁。《条例(草案)》规定的限定时间、地点、燃放品种等条款难以掌握和执行,担心失控,法不责众,法律的约束力、立法的质量与效果,以及立法机关的权威将会受到影响。解禁后,管理的难度加大,易产生安全事故隐患,污染环境,产生噪音,与当前四城联创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不尽一致。
  另有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法制局的前期调查不能充分反映民意,特别是不能完全反映中老年人的意愿。
  二、初审意见
  经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建议:
  (一)将《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建议对《条例(草案)》增加二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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