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研究提请任命:
姚振勇、侯贇、冯进(刑一庭)、钱红军、冯进(刑二庭)、宋应红、金花、侯军勇、张晔、胡灵灵、李伟、孙燕、刘秀琴、郝鸿标、谢颂林、司晓营、刘颖超、宁宇、陈赞、张晓炳、付大文、张帆、蒋和平、陈革、张启、黄智勇、耿胜利、马常有等28名工作人员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请予审议。
附:1、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拟任审判员民主推荐情况;(略)
3、拟任审判员任前考试成绩;(略)
4、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200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