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于2004年3月25日至26日在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岳修武主持会议,副主任郝建生、刘振中、李保山、郑林山、房健、鞠衍行、贾常先、裴允功、张立兴、主永道,秘书长尚有勇和委员共42人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共有13项议程。
会议首先由全国人大代表胡大白传达了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邢桂清作的“关于〈郑州市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和“关于〈郑州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传高作的“关于修改〈郑州市信访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柴清玉作的“关于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爱兰作的“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郑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郑州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477人当选为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他们将在未来五年的时间里,担负起履行郑州市人大代表神圣职责的重任。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名单(草案)”、“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会议决定:2004年4月16日召开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将全面总结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五年来的工作;听取和审查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关于郑州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郑州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听取关于郑州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郑州市200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4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议通过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郑州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信访条例>的决定》已经本次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地方立法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会议还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要求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深刻领会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保证宪法的实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林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春年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厅、室负责人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