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发表时间 : 2006/11/10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4年3月25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5次会议上

郑州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丁爱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79名。各县(市)、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驻郑部队等选举单位,共选举产生出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77人,尚缺2名。其中,未选出1名,留机动名额1名。
  郑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当选的47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认为,各选举单位在选举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在县(市)区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驻郑部队召开的军人代表大会上,主席团将依法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酝酿、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选举产生出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程序符合法律规定,477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当选的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具有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其中:工人106名,占代表总数(下同)的22.2%;农民79名,占16.6%;干部131名,占27.5%;知识分子86名,占18%;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58名,占12.2%;归侨3名,占0.6%;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驻郑部队军人14名,占2.9%。代表中,妇女112名,占23.5%;非中共党员105名,占22%;少数民族23名,占4.8%;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47名,占30.8%。
  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有各级领导干部;有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有优秀专家学者和学科带头人;有教书育人的模范教育工作者;有锐意改革、勇于开拓进取的企业家;有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农村带头人;有战斗在各条战线上的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有与中国共产党荣辱与共、肝胆相照的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各选举单位在选举中注意了代表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代表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这对于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振兴郑州,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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