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

发表时间 : 2006/11/10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5年10月9日至10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在常委会会议厅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主持会议。副主任李保山、刘春年、王平、栗培青、魏深义、尚有勇,秘书长赵英和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
   这次会议共有9项议程。
   在9日上午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桂清关于《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法制室主任司久贵关于《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姜现钊、许福亮、秦晓辉分别作的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建立稳定增长的农业投入机制》、《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三项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谢红星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分别作的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健关于2004年度及2005年1-8月份非税收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法院院长贾记鑫、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谢红星关于提请人事任免案的说明。
   10月10日下午的全体会议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邢桂清、法制室主任司久贵分别作的关于《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和《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并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郝建生主任在会议上指出:“《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业长远发展的一部重要法规,一经批准实施,将对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保障城乡人民群众食用农产品的健康安全发挥作用。”郝建生说,在春节、元宵节期间对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有限解禁,是顺应民意的一种体现,新制定的《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其内容是禁改限,核心是安全,即对烟花爆竹的储存、销售,燃放的时间、地点、品种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条例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政府要及时拿出实施方案及处置预案,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加强对条例的宣传工作,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建立稳定增长的农业投入机制》、《关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政府2004年度及2005年1~8月份非税收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任命了市法院28名及市检察院1名工作人员的法律职务,新任命人员手捧宪法、面向国徽宣誓就职。
   副市长龚立群、王林贺,市政协副主席李西海,市政府有关委局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厅、室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和15名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5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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