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9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丁爱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关于“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参照上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成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本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的九名同志组成本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主永道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丁爱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全心担任;委员六人,分别由市总工会主席李元法、团市委书记常继红、市妇联主席张桂兰、金水区宋砦村党总支书记宋丰年、长城铝业公司财务部副主任王东升、民建郑州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何秋玲担任。现将这个名单(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