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200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发表时间 : 2006/11/14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5年12月13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郑州市审计局局长  李连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200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同时就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局就此向市政府领导进行了认真汇报,王文超市长、李柳身常务副市长高度重视,要求财政局、审计局按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尽快整改和落实。我局按市人大和市政府要求,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查出的问题,逐项登记列表,排出整改的单位和具体的督办人员,落实责任,限定时限,跟踪督促落实。对一些重要的问题,市政府领导亲自过问,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都引起了高度重视,多数单位都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从总的整改情况看,相关部门的态度是积极诚恳的,整改的成效也是十分显著的。截至目前,本次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已基本上都得到了整改,主要表现在:应上缴财政资金7520.5万元,已全部上缴入库;偷漏税款421.29万元,已上缴入库409.49万元,占97.2%;应追回挤占挪用、外借资金1401.17万元,已追回1340.9万元,执行率95.6%,剩余微量资金,将在年底前逐步落实到位。其他违规问题也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经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教育支出年度预算800万元的问题,引起了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已制定相关制度,并从制度层面上保证按照《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规定,预算调整事项及时报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市财政局未将财政事业费预算支出2100万元编入部门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严格了预算管理办法,通过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确保部门预算完整性。
  (三)市财政局收到原郑州国债服务中心债权1400万元,未缴预算收入问题,市财政局已收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四)预算支出2330.1万元挂往来账问题,市财政局已将该项支出调入2005年“专项支出”。
  (五)关于部分财政资金拨款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问题,由于涉及计算机联网等技术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了技术措施,为实现全额财政拨款的国库集中支付提供技术支持。
  二、政府采购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服务类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及部分预算单位违规自行采购问题,市采购办正着手制定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实施措施,以加快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并已加强了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监督力度。
  (二)关于市采购办存在管办不分问题,由于此事涉及体制问题,市财政局已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尽快实现管办分离。
  三、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财政未经批准调减预算调剂收入比例的问题,市财政预算外局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预算外资金调剂行为。
  (二)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将财政资金出借给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办公室90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拟在2006年预算执行中予以扣回。
  (三)关于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滞解预算收入的问题,该局已于2005 年将滞解资金全额入库。
  四、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纠正情况
  (一)审计报告反映的2户企业当年多缴税款308.7万元的问题,已抵顶2005年应缴税款; 2户企业延期纳税379.7万元的问题,市地税局已予纠正;6户企业偷逃税款287.8万元的问题,税款及滞纳金现已全额缴库;二七区小李庄村委会收取金泰灯饰广场商户房租未申报缴纳的各项税款,已足额申报上缴。
  五、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契税征收管理所2004年底未上缴国库的契税6120.5万元已于2005年足额上缴国库。
  (二)关于13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401.17万元的问题,市科技局、教委、行政执法局、墙改办、救助站、机关社保处、民委、档案局、市环保局、社保局等单位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1340.9万元,已调整相关账务,全额予以追回。市畜牧局挪用专项资金5万元、市政管理处挪用专项资金50万元、二七区农经委挪用专项资金5.27万元,正在筹措资金,保证年底前落实到位。
  (三)关于8个部门单位偷逃、欠缴税款133.49万元,已全部追缴入库。 
  (四)一些单位乱发奖金补助68.14万元问题,市接待办、旅游局、民委、职介中心等单位,已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
  (五)市公安局违规收费254. 6万元问题,据此制定了明确规定,予以纠正和杜绝。
  (六)交费单位拖欠社保基金2284.6万元问题,已收回1600万元,其余684.6万元市政府已出面敦促欠费单位缴纳。
  (七)关于失业保险基金闲置未进行保值增值问题,市劳动局正在与市财政局进行协商,拟定具体的操作办法。
  (八)科技三项费用投入超出规定范围问题,市科技局、财政局正在制定明确的支出范围,切实加强严格管理。
  (九)教育费附加分配比例不合理问题,市教育局已引起重视,并研究调整支出结构,以确保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义务教育。
  (十)关于5个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计1237.89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已调整相关账务,补记相关“固定资产”账目,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十一)市教育局违规提取择校费基金问题,已全额退还所属学校。
  (十二)关于市第三人民医院违规与企业合作,损害医院利益及违反规定擅自合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55万元的问题,已移交市纪委查处。
  六、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五路一桥及两所新校区基本建设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五路一桥多计工程造价、多报拆迁补偿资金及市一中和十一中校区建设多付、多计工程款共计3175.35万元问题,已在工程结算中予以核减。涉及到的工程监理公司违规行为已移交市建委处理,市建委已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2.一中新校区体育馆、游泳馆等项目超概算问题,该单位正在按规定程序报批有关手续。
  3.关于拆迁补偿政策执行不到位及工程招投标行为不规范问题,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管理的具体措施,从制度层面上防范和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二)郑州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
  我局在对郑州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中,主要发现了:帐户设立不规范问题、个人贷款比例偏低、逾期贷款较多、虚增住房公积金收益、部分县(市)区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5 个问题,并就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了5条审计建议。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审计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做了很多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推行了行业系统各管理机构的调整;二是加大了对违规资金和单位项目贷款的清收力度,截至10月逾期贷款额已由年初的581万元下降为550万元,清理收回31万元,对上街地区的逾期贷款300万元,积极与区政府协商纳入预算予以解决;三是加大归集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截至10月末我市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为75%,已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四是简化程序,深挖潜力,大力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截至10月末郑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使用率25%,比年初提高了4个百分点;五是科学制定了今后三年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目标,树立了为民服务的意识。审计建议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三)环保专项资金调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的整改情况
  1.污水处理运行费挤占基建资金3000万元问题,2003年底由于财政资金紧张,财政拨付污水处理厂运行费出现缺口,为保证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工作正常运行,经市财政同意,先由剩余的基建款支付运行,财政承诺了给予资金弥补。现阶段市财政正积极筹措资金,用以弥补缺口的运行费。
  2.市环保局(包括二级机构)挤占排污费52.48万元问题,由于该单位经费不足,挤占排污费,是新旧制度转轨形成的,2005年以后,新的制度已经对该单位排污费支出进行了约束,从制度上已经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3.郑州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挪用专项事业费14.58万元购“现代”轿车并外借上级部门的问题,该车现已经收回能源办使用。
  4.关于水土保持项目资金,未纳入市水利局财务统一管理的问题,现已经整改纳入大账管理。
  5.关于郑州市西黄刘木材检查站,将财政返还的育林基金用于该站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113.96万元问题,已引起政府和财政部门重视,财政部门已将该单位职工工资列入行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了以上问题的再次发生。
  各位领导,在人大的关心、指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5年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是比较好的,大部分已基本得到纠正,个别没有完全纠正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抓紧督办落实,并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继续作为今后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我局将在今后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中,以更务实的作风,认真履行审计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在郑州市的经济建设中把好监督关,以实际行动回报领导和社会各界对审计部门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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