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

发表时间 : 2006/11/14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5年12月13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上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认真总结集中执行行动经验,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推进执行改革,狠抓队伍建设,执行工作取得了新进展。1至11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510件,执结15859件,存案同比减少3044件。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30件,执结1014件,存案同比减少485件。全市两级法院连续两年出现结案多于新收案、存案大幅度下降的可喜局面。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缓解“执行难”。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先后组织开展了集中执行、结案竞赛和“双清”专项执行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执结了一大批案件。一是充分发挥市中院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宏观管理。二是细划责任目标,明确奖惩办法,坚持落实定期督查、及时通报、黄牌警告、末位淘汰等制度,督促干警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整合全市执行力量,积极开展提级、指定、交叉执行,有效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四是率先在全省推行“执行敦促令”制度,在各大新闻媒体上发布执行敦促令,明确宣告被执行人的法律责任,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五是对一些影响大、难度大、阻力大的案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经过广大执行干警的共同努力,全市法院案件执结率由前几年的40—50%提高到2004年、2005年的70%以上,未结案件也由2003年的16000多件、2004年的9695件,下降至2005年的6651件。全市法院积案超千件的法院由2003年的7个下降到今年的1个,9个法院存案下降到300件以下,其中4个法院存案不足百件,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初步实现良性循环。
  (二)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全市法院集中6个月的时间,认真组织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一是集中查摆突出问题。按照未结案件领导必看、必听、必查、必须明确措施方案的“四必”工作原则,集中评查2004年以来的各类执行案件13000多件。针对查摆出的9类问题,制定了20项专项整改措施,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二是建章立制。从最容易发生不规范执行行为的环节和岗位着手,立足长远,制订出台了22项执行工作专项制度,有效规范了财产处置、评估拍卖、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等重点环节,加强了对执行权的监督。三是积极推进执行改革。建立完善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对案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阳光执行机制,及时向当事人告知执行法官简介、通讯方式以及案件执行进度,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推行听证会制度,当事人对执行案件的实体或程序提出异议的,通过公开听证,查明情况,辩明是非,公正处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一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大力提倡和推行执行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如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市伊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多次集体上访告状,甚至发生群体械斗,严重影响省会的社会稳定。执行中,我们多次到双方单位做深入细致的说服劝解工作,几经努力,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并一次性履行完毕,促使这一长达7年的纠纷顺利结案,受到省市领导的表扬。二是为了支持我市大中型企业改制工作,我们多措并举,采取债权转股权、分批偿还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为企业摆脱困境、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如工商银行申请执行郑州电缆厂担保纠纷一案,执行标的达1.2亿元,为了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我们多次召开座谈会,反复协调,最终达成了改变查封土地性质、提高土地价位等一揽子解决方案,解封土地300亩,为电缆厂盘活资金创造了条件,较好地解决了困难企业还债与发展的矛盾。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小标的额案件的执行。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成立专门执行组,对涉农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伤害赔偿金及劳动报酬等案件开展集中执行。12月5日,市中院还专门部署开展了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双清”专项执行活动,切实保障广大建筑工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狠抓执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一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执行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专业理论培训班和疑难案件研讨会,全面提高执行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今年,全市法院342名执行干警全部通过全国执行人员专业理论统考。三是大力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继续推行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切实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意识。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休息,不分昼夜,努力工作在执行一线,展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中院执行局等2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10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20名干警荣立个人二、三等功,110余个单位和个人获到省市级嘉奖。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过问和要结果案件的办理。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重大工作、重大部署和重大案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制度,积极争取人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来院视察、座谈,全程参与重大案件的执行,有力推进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发展。
  认真做好人大督办案件的办复工作。今年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15件案件,已办结10件,列出计划正在抓紧办理的5件。工作中,对人大督查督办案件,我们坚持做到认真办理、及时报告和当面征求意见。如马春梅等6位代表,周可军、孟铁成等1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执行案,我们专门指派执行庭长和承办法官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当面征求意见,受到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被执行人和申请人难找、财产难寻的问题十分突出。全市法院现有“三难”案件3297件,占积压案件的49.56%。其中,被执行人找不到的案件累计1475件,占积压案件的22.17%;申请人找不到的案件累计1089件,占积压案件的16.37%;难以查清财产的案件733件,占积压案件的11.02%。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此外,一些单位和个人无视法律,拒不履行法定协助义务,千方百计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甚至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由此造成执行取证难,执行财产查封、扣押、处置、交接难,违法行为责任追究难。
  (二)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地方和部门从本地区、本部门利益出发,制定出台了一些与法律相抵触的保护性政策和文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企业和单位实施强制性保护,为人民法院案件执行设置条件、划定范围,造成执行不能,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三)抗拒执行、阻挠执行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我国尚未出台《执行法》,人民法院对抗拒执行、阻挠执行的行为缺乏及时有效的制裁手段。特别是在对涉执犯罪的制裁方面,由于立法不够完善,公、检、法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证据收集等问题认识不一致,造成对该犯罪的刑罚程序难以启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被执行人赖帐不还的心理。个别被执行人、被执行单位公然组织人员上访闹事、堵门堵路,甚至围攻执行人员,迫使法院停止执行。有的被执行人甚至以自杀、自残等过激方式威胁法院,造成法院下乡执行还要带着120急救车。
  (四)法院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执行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少数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较差,存在着执行不规范、工作效率低、消极执行和执行乱、乱执行的问题,当事人反映强烈。二是执行任务繁重与执行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平均每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近2万件,由于受政法编制不足的限制,全市法院执行干警仅有342人,人均每年需执行案件近60件。执行干警常年处于超负荷状态,部分执行人员产生了畏难厌战情绪。三是执行装备落后。一些基层法院办案经费、车辆配备严重不足,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法院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执行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增强执行能力,提高执行水平,努力开创我市执行工作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执行力量,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现有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执行能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预防和杜绝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一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组织人员到基层法院指导督查执行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推广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加强对执行任务、力量、配置的调控,加大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工作力度。我们拟将存案最多的金水区法院的案件指定到其他法院一批,最大限度利用全市法院执行资源,使执行积案明显降下来。三是积极向省高院汇报,争取上级法院的指导、关心与支持。
  (三)继续推进执行改革。建立郑州市执行网站,通过网络平台,将全市法院未结执行案件的信息向社会公布,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威慑机制,及时将被执行人赖账行为向工商、土地、房产、金融等部门通报,提出司法建议,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改进对改制企业、困难企业和涉及社会稳定案件的执行方式,更好的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
  (四)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执行工作,完善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观摩执行的工作机制,促进执行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对市人大常委会督查督办和人大代表反映的执行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同时,我们恳请人大尽快出台监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的相关规定,为加强执行工作提供法律保障。也恳请人大帮助解决法院编制少、法官职级待遇低以及装备不足、经费紧张等影响执行工作发展的实际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法院执行工作离不开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法院要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下最大决心,尽最大努力,不断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向前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我市经济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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