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8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 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和郝建生主任的委托,现就提请本次会议任命陈少敏、杨仁甫两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最近,市委对郑州市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调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赵亚峰被交流到市交通局工作,办公厅副主任职位空缺;换届后,杨仁甫同志不再担任郑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市委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任命郑州市接待办副主任陈少敏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杨仁甫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少敏的职务变动属于提拔使用,附有考察材料;杨仁甫的职务变动属于平职调整。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
附: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