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2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
任命:
柴清玉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余 健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郭小军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阎育明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甄新阳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土旺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淑芬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丁爱兰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伏龙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国喜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岳德常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司久贵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
刘桉银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主任;
张建红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司长宪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伟杰为中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