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14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李柳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王文超市长的委托,就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还款承诺议案作一说明,请予审议。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落实省委七届五次全会通过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规划纲要,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郑州城市化进程、建设大郑州的要求,2003年,市委、市政府围绕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这一目标,以中心城区综合整治改造为重点,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以尽早实现城区面貌“一年一小变,三年一大变”的目标。但是,实现这个目标,仅仅依靠市本级财力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加大融资力度并适度举债,力争在三至五年时间内,使我市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功能配套基本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为改善我市的对外形象和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再上新台阶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今年我市城市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及资金筹措情况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及有关文件精神,2004年我市调整后的城市建设第一批投资计划共安排城建项目48项,包括新修、改造市区道路6条,城市立交5座,郑花路综合整治、河道整治、雨、污水管网改造等综合整治重点工程14项,市区道路绿化等其它项目23项,项目总投资41.4亿元,其中,今年计划共安排投资21.4亿元。
根据我市的财力,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仅能投入6.8亿元,尚有近15亿元资金缺口需要多渠道筹措:一是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由市建设投资总公司承贷的国家开发银行城市信用贷款已获得开行总行审批通过,总行将在2004—2008年向我市提供总额56.74亿元的贷款额度(此额度将随我市财力的增长而进行调整),贷款期限15年(含宽限期5年),其中2004年的5亿元额度将通过搭桥贷款的形式解决。二是募集社会资金和向各商业银行贷款。通过委托信托投资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和向各商业银行贷款,市建设投资总公司和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预计可筹集资金10亿元以上。这样可基本保证今年城建投资需要,同时如果下半年金融形势趋好,准备再加大融资力度,争取再上一批新项目。
二、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力度的必要性
首先是郑州在全省发展中决定性地位的需要。郑州的发展是全省经济发展的关键。根据小康规划,到2020年,我市人口达到500万左右,GDP提前翻两番,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工业化,在全省经济总量中所占份额明显提高,由现在不足六分之一提高到四分之一左右,成为全省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经初步测算,在今后18年中,我市的经济发展必须保持11.6%以上的增速才能达到“提前”和“率先”的目标。综合我市目前经济状况看,发展的关键是加速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和改造步伐,提高城市建设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然而, 目前我市本级财政用于城建的资金每年仅数亿元,远远不能满足建设的需要,如果按照收入安排城建项目,城市发展的步伐将会很慢并由此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因此,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需要在一定时期内财政适度举债,以实现城市的快速发展。
二是完善城市功能,为市民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需要。由于历史的原因及财政资金的限制,造成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欠帐较多,城市功能不尽完善。如贯穿城市的主干道少,城市路网密度不够,城域之间联系困难,城市环道没有完全形成,断头路多,交通拥堵;城市的地下管网老化,雨、污水排放系统不尽合理,道路积水问题突出,给居民生活造成许多不便;污水处理率较低,市区河道还排放有大量污水;市区绿化、美化不能满足市民的生活需要,无法提供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上述问题近年来虽已加大投入着力改善,但还远不能满足需要。
三是拉大城市框架,加快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五年内除郑东新区外,中心城区发展也要增加约40平方公里的城区面积,仅这部分地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达到七通一平大致需要建设资金100亿元左右。另外,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一些重大项目如:轨道交通、城市环道及立交桥建设、污水处理及回用水设施、西流湖公园等,都需要相继开工进行建设,资金量需求巨大,必须通过多渠道融资加以解决。
四是沿海开放城市和一些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的成功经验,也证明了加大城市建设投融资力度的必要性。城市环境就是生产力,加大城市建设投资力度,不仅提升城市品位,而且可以改善城区人居环境,从而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空间,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从我市这两年的情况看,也说明了城市面貌的变化与招商引资的效果密切相关。2003年是我市近年来城建投资最多的一年,但与先进城市相比投资力度还不大。如长沙市建成区面积比我们小,2003年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就达98亿元,杭州市4年来用于城市建设的投资高达780亿元,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靠政府举债来筹集的。相比之下,我市还有差距和潜力。
三、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力度的可行性
根据郑州城市总体规划和发展实际需要,我们预测今后5年我市的城市建设需投入资金约200亿元(不含郑东新区)。其中:市本级财政投资150亿元,区财政投入40亿元,供水、燃气、热力等公用行业企业投资约10亿元(主要用于管网投资)。因此,要实现市本级财政5年150亿元的城建资金投入,就必须要多渠道筹措资金,适度举债。根据最近几年的财政收支状况及今后的发展趋势,经过科学计算和论证,我市可以新举债100亿元,民间及其他渠道融资32亿元,财政资金扣除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外尚可安排18亿元。因此,通过举债完成我们的建设目标及保证债务的偿还是完全可以达到,通过举债完成我们的建设目标及保证债务的偿还是完全可以达到的。这基于以下几点分析:
首先是市本级财政收入随着我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逐年增速加快,为偿债提供了可靠保障。经过测算,以2002年27.89亿元的市本级财政收入为基数,今后5年市本级财政城建资金累计收入91.5亿元,10年内累计城建资金收入为217.05亿元,从以上收入中安排一部分作为偿债基金是可行的。其次是随着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建设的加强和不断完善,控制土地一级市场,土地出让的收益也在不断增加。土地作为城市建设的一项最大资金来源,其形成收入还有很大潜力可挖。三是运用经营城市理念,增加各种资源性收入,如组织停车场、户外广告、出租车有偿使用权等政府资源的拍卖等。四是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多方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及倾斜,为城市建设发掘新的资金来源。五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四、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还款的措施
为加快我市的投资体制改革,增强政府投资主体的市场融资能力,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市政府以郑政[2003]23号文成立了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该公司是市政府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市政府对外投资法人,与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共同承担着融通建设资金的职能。
由于我们融通的资金投资于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项目自身无法产生收益用于还贷,因此,为确保银行贷款本息偿付,必须以财政资金进行兜底偿还。为此,市政府承诺采取以下措施:
(一)为保证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足额及时到位及贷款本息的按期偿还,市政府设立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由市建设投资总公司在开发银行设立专户管理,并以郑政文[2003]254号文明确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承诺按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将专项资金筹措额度列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在借款合同履行期内,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时,由政府安排资金对借款人进行足额补贴,并将财政补贴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二)对于以市建设投资总公司及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为主体发行(包括承诺还款、担保)的信托计划及其它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偿还,市政府承诺由市财政安排资金予以偿还,并将财政偿债资金纳入同期年度财政预算。
以上融资资金,经过市财政局与市建设投资总公司等相关方面审慎测算、论证,可以确保以我市财政能力进行足额偿还,不会对我市财政造成支付风险。
根据相关金融机构及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以上政府承诺需经同级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