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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发表时间 : 2006/11/17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近年来,郑州中院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加强人大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的工作制度,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把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看作一种关心、支持和帮助,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代表意识和人大监督意识。
  二是认真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起草每年一度的人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向人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议;在会议期间,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后,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汇总梳理,并及时进行整改、办理和答复。
  三是建立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重要案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争取人大常委会领导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使人民法院的各项重要工作和部署处于人大的监督之下,推进司法民主和公开。
  四是全市法院建立了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的专门工作网络,抽调高素质人员,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室或督查科,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推出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立“三见面”制度,建立了邀请人大代表来院座谈、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和监督疑难案件的执行制度,取得了人大和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促进了司法公正,也为法院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视察组到郑州视察司法监督工作,视察组成员、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斌、河南省法院院长李道民对该院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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