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监督法,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为《监督法》的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2006年11月28日晚, 登封市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宣传《监督法》(扩大)会议,组织市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区、办党委书记、人大负责人,市直各单位一把手100余人认真学习了《监督法》。
市委副书记李刚良就《监督法》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作了讲座,从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等五个方面对《监督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市委书记张学军主持学习,并就如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实施好《监督法》作了重要讲话,对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执行《监督法》,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基本原则。把《监督法》确定的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加强人大监督的关系;二要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三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行使监督的权力三个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到人大监督工作的实践中去;四要依照《监督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围绕构建和谐登封中的突出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监督;五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规范监督形式和程序。
市委书记张学军就学习《监督法》还做了部署,要求各级党委、市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监督法》,掀起学习《监督法》的高潮,为《监督法》的实施搞好准备工作,促进人大监督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