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6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上
郑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主任、郑州市司法局局长 刘金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就实施郑州市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问题报告如下:
一、“四五”普法规划完成情况
“四五”普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四五”普法的审议意见,圆满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在“四五”期间全省依法治省工作年度考核中,郑州市始终位居省辖市第一名;今年5月,在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郑州市继“三五”普法荣获全国先进城市称号之后,再次荣获中宣部、司法部授予的“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开展了“千场基层法制讲座”活动,938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为群众讲了法制课;4万多名公务员参加了世贸法律知识集中培训,2万多名行政机关人员进行了行政许可法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全市干部学法统一考试。
(二)各个社会层面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全市广泛开展了“法入农村、法入企业、法入校园、法入社区、法入市场”活动,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实施了法律知识三年培训工程,组织农民工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活动,4000多名政法干部受聘担任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编印《平安郑州•普法系列漫画手册》50万套(500万册)及其它法制宣传资料,免费发放到居民手中。
(三)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普法教育。面对“非典”、“禽流感”疫情,广泛宣传了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广泛宣传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广泛开展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学习考试等四项活动。
(四)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打造法治政府。全市开展了为期3年的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具体行政行为和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三清理两规范”活动,国务院法制办2005年9月在我市召开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现场会。实行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每年开展民主评议机关和垄断行业工作。
(五)积极开展教育整顿和改革,推进公正司法。进一步深化了法院审判改革、检察诉讼改革和公安警务改革。中原区法院2002年开创“先例判决”先河,市两级检察院2003年开始实行检察官办案全程受监督的管理办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基层“两所一庭”建设得到显著加强,2005年8月公安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公安派出所建设现场会;在2006年9月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上,我市介绍了司法所建设工作经验。
(六)围绕构建平安和谐郑州的目标,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2003年,在金水区召开了全市法律进社区工作现场会。目前全市520个社区已初步建立起了社区普法教育、居民自治、综合治理、法律服务体系。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2005年,在金水区召开了全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现场会。目前全市达到“示范村”标准的村已占行政村总数的40%以上。2004年,司法部、民政部对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行了检查,给予了高度评价。
(七)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调处矛盾纠纷的力度。加强了民调组织网络建设,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05年至06年上半年,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882起,调解成功21353起,调成率达98%;其中制止群众性械斗109起,劝阻集体上访476起,避免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30起45人。
(八)依法开展了一系列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了全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
(九)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突出抓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十)进一步拓展和规范了法律服务工作。
二、开展“五五”普法的重要意义
中央、省委高度重视做好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全国“五五”普法规划;4月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5月中旬,中央召开了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9月初,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省委书记徐光春代表省委、省政府作了重要讲话。
(一)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市正处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五五”普法,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社会文化氛围,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是建设平安郑州的基础工程。我市虽经20年普法,目前取得的成果仅仅是初步的,部分群众依法反映诉求和维护权益的意识淡薄,违法犯罪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缠访闹访、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促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促进社会平安稳定。
(三)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内在要求。实现跨越式发展,需要正确的指导思想来统领,也需要完备的法治来保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有利于促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的形成,有利于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有利于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有利于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四)深入开展“五五”普法,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文明,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2005年5月,市文明办对30个社区的3000位市民进行了随机问卷调查,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仅为67.9%,还达不到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考核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
三、“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情况
根据全国及河南省“五五”普法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决议的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郑州市2006—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
《规划》要求深入宣传普及宪法,有利于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促进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
《规划》要求加强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今后五年是我市抢抓机遇全力推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需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现实利益问题,需要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要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机关、单位的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
(二)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
省“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公民的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总人口的70%以上;法治环境明显改善,80%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60%的县(市、区)和乡镇达到法治县、乡创建标准,我市《规划》贯彻了这一目标。省“五五”规划提出:50%的省辖市达到法治城市创建标准,因此,我市提出达到河南省法治城市创建标准。我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因此提出普法教育普及率≥80%的目标。
(三)关于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
《规划》提出,普法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全民性。领导干部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必须带头学法用法。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促进执法和司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必须着力培养和提高其法律素质。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广泛开展农民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对于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关于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法治实践是最生动的法制教育,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有效途径。《规划》提出,要广泛开展依法治村、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商和社区依法治理;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公正司法,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
“五五”普法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强化政府责任,动员全社会参与,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加大投入。各级人大的监督检查是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保证,建议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监督,保障和促进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鉴于此项工作意义重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相关《决议》,建议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审议并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