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8月23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
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书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和姚待献局长的委托,现将2005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经济案件侦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两年来经侦工作主要情况
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民谋利”的总要求,坚持市公安局党委“三抓一保障”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侦工作,以“靠前、优化、服务、查处”为经侦工作基本思路,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加快防控经济犯罪体系建设,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强化“预警、防控、协作”三大机制建设,确保了郑州市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重点抓好了十项工作:
(一)创新工作思路,狠抓观念转变。我们站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联系国际、国内经济发展形势和经济犯罪的新动向、新规律、新特点,在全面分析当前我市经济犯罪面临的形势、经侦工作的地位、作用和所担负的任务以及经侦工作本身存在诸多不适应状况的基础上,提出了“靠前、优化、服务、查处”的郑州经侦工作基本思路。按照这一思路,全市经侦部门迅速改变过去为侦查而侦查,为破案而破案旧的执法理念和思想模式,把服务、保障、联动作为经侦工作的主旋律和落脚点,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关口前移,先后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使经侦工作走出新路子。如,主动深入到大型知名企业、行政执法单位和银行金融系统开展调研,了解各个领域经济运行的脉络动向,听取他们对公安机关的要求和意见,通报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情况,引导他们完善制度,从薄弱环节强化防范措施,减少和预防案件的发生,迅速开辟了经侦工作新局面。
(二)建立联动机制,构筑经侦工作新格局。维护经济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打击经济犯罪,非公安机关一家所能完成的一项工作,必须发挥社会联动,实现共同协作,发挥其功能互补作用。2005年以来,由市公安局牵头,主动加强与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22家行政执法部门和检、法机关配合协作,多次召开座谈会,研究确立了打击经济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和协作会商机制,出台了《郑州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及行政执法部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郑州市公安、工商部门联合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违法犯罪暂行规定》、《郑州市公安、税务机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协作规定》等,建立了信息传递、联席会议、线索协查、案件移送、联合行动、宣传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对接,对重大案件,主动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共同研究,完善证据,保证依法严厉打击。大力加强了措施保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李柳身为组长的“郑州市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联合办公室”,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有效打击。
(三)改革和完善经侦体制,创新警务保障体系。体制建设是公安机关职能发挥的有效组织保障。2006年3月,我们根据经济犯罪的8大类型78种罪名以及经侦部门所担负的职能、职责和任务,对支队原有的三个大队在工作运行中所存在的没有按照经济犯罪的构成进行职能、职责、任务的科学划分,而是混警作战、“派工式”的工作模式进行改革和完善,整合为六个大队:一是协外、缉捕、追逃;二是打击金融犯罪;三是打击涉税犯罪;四是打击企业、公司犯罪;五是打击扰乱经济秩序犯罪;六是大要案侦查。还设置了政工科负责队伍建设,情报信息中心负责情报信息工作。经过调整,初步建立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能明晰、有效管理、功能和职能得到切实发挥的打击经济犯罪新格局。得到了公安部经侦局和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
(四)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执法。一是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教育民警自觉养成侦查有方案、阅卷有记录、出差有计划、结案有报告,建立了经侦民警执法档案,把执法质量纳入目标考评之中。二是开展执法大检查。从2005年3月起,率先在全市公安机关对经侦系统的接处警登记、案前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法律文书、文档卷宗、涉案财物的扣押管理、保证金的收取和发还等10个方面进行了三次拉网式的检查,发现并纠正了一批“执法不扎实、不规范、不公、不廉、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痼疾。三是完善执法规程。出台了《全市经侦部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扣押财物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化建设规定,汇编了《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执法适用法律文书规范》一书,下发全市经侦民警贯彻执行。四是强化执法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市经侦民警业务知识考试,成绩纳入绩效考核之中;采取以案代训、以会代训的方式,聘请专家、教授给经侦民警授课;积极创新培训机制,与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共同组建了“打击经济犯罪教研培训基地”,达到了功能互补,共同提高的作用。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受到了中央政法委规范执法检查组的高度评价。
(五)认真开展经侦“大接访”工作,化解和消除社会矛盾。按照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和市公安局党委的要求,对全市信访案件,逐一采取“建立台账,包案到人,逐案施策,上级督办,一线主办,限期结案,停访息诉”的有效措施,全部实现了停访息诉的目标,受到公安部经侦局领导的充分肯定。经侦支队被评为全市“大接访”先进单位。
(六)强化廉政作风建设,建立监督制约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出台了《郑州市公安局经侦系统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回访制度》,层层鉴定无违纪责任书,发挥纪委、政工、法制三位一体的廉政监督作用,对民警办案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建立对重大疑难案件由市局法制室和经侦支队法制科共同审核,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聘请法学界专家论证,提请市政法委综合研究四位一体的案件审核体系。三是大力推行警务公开,设置警务公开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20人为廉政执法监督员。通过一系列廉政作风建设,基本实现了“无冤假错案,无关系案、人情案,无插手经济纠纷,无滥用强制措施,无违法违纪” 的“五无”目标。
(七)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一是经过科学论证,开发研制了全市预防经济犯罪计算机系统、网上办案系统、各经济主体基础信息系统及情报信息系统;对全市经侦网站改版升级,开辟了金融、财税、商贸物流、大型企业、房地产业、汽车销售等领域多层次、多源头的情报信息渠道。二是规范建立了接处警室、讯问室、涉案物品保管室、档案室、会议室、图书阅览室等,完善了各种执法台账。三是统一了内务管理制度、办公秩序和行为规范,办案民警实行寝办分开,基本实现了办公秩序井然有序,宿舍床铺整齐划一,环境面貌焕然一新。省公安厅称赞我局经侦部门的“三基”工程建设在全省树立了一面旗帜,决定在郑州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
(八)充分发挥经侦工作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的职能作用。一是撰写了《关于当前郑州市经济犯罪形势的分析》、《关于我市货运物流业连续发生携款外逃问题的调查报告》及《农村经济犯罪调查报告》等调研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二是通过创办“重大经济犯罪信息摘报”、“经侦动态”、“经侦要情”、“经济安全分析报告”等载体,主动向党委、政府通报重大经济犯罪信息。三是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精神,撰写了《农村经济犯罪规律、成因及对策》的综合分析报告,省公安厅已转发全省。4月中旬,我局还承办了公安部“部分地区农村经济犯罪调研座谈会”,更进一步促进和推动了我市防范和打击农村经济犯罪工作。
(九)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我们把侦破各级领导高度关注、数额大、危害大、影响大的重特大案件作为重点,集中兵力,快侦快破,稳准狠地打击犯罪。据统计,2005年至2006年上半年,全市经侦部门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74起,涉案金额13.3亿元;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22名;协助外地公安机关办理案件894起;为国家、企业和个人共挽回经济损失4.2亿元。侦破了一大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经济犯罪活动,维护了我市良好的经济秩序,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文超同志的充分肯定。二是组织开展了以打击制假、贩假、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为主要内容的“山鹰”专项行动,总成绩名列全省第一,受到了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督导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其中成功开展了公安部会同美国执法机构联合查处特大跨国制售假冒药品的“越洋行动”,在新郑路110号一举捣毁了非法生产、储存假“伟哥”药品窝点,以王银良为首的7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专门签发了公奖字[2005]74号《“越洋行动”嘉奖令》,对我局予以嘉奖。三是积极与市工商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传销犯罪“鲁剑”行动;与税务部门联合开展了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雷霆一号”行动,在广东省珠海市将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督办的“雷霆一号”专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郑伟凯、郑扁弟二人抓获归案,公安部、省公安厅专门发来贺电予以表彰和鼓励;同时,配合工商、盐业、卫生、文化等部门联合打击其它制假售假专项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
(十)强化队伍建设,铸就忠诚善战的经侦铁军。切实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以警为本,严管严教。一是抓教育,打造忠诚廉洁经侦队伍。扎实开展“忠诚、廉洁、执法、为民”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热爱、五忠诚、五严格、六增强”教育活动,着力培养经侦民警“忠诚、责任、依法、竭力”的奉献精神。二是抓练兵,积极开展思想、业务、法律、体能和技能练兵,有力促进了经侦民警懂法律、懂经济、懂侦查“三懂”能力的提高。三是抓班子,发挥向心力和凝聚力,经侦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经侦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机构、体制、机制和经费保障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和职能设置不健全。针对前期支队增设的涉税、金融、大要案三个主办队及政工科、情报信息中心五个内设机构,目前,市公安局党委对经侦支队的编制问题已进行专题研究,上报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协作保障机制不完善。就经济安全的大局而言,郑州市缺少一个对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统一决策、协调和信息共享的领导指挥机构。
(三)警力不足、专业人才缺乏。与日益复杂的经济犯罪形势和繁重的经侦工作任务相比,经侦部门的警力不足,经侦部门普遍缺少经济、财会、金融、审计、计算机、法律等专业型人才,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
(四)缺少侦破经济犯罪大要案储备金和表彰奖励基金。温家宝总理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对经侦工作的投入,对立功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办案经费要予以保障。”但目前在我市公安经侦部门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侦破经济犯罪大要案储备金,特别是对侦破重特大案件所必需的审计、司法会计鉴定及印文、票据鉴定等专项经费无法解决。另一方面,公安经侦部门没有专项奖励基金,对侦破大要案立功民警和提供重要线索协助侦破大要案有功的人民群众无法给予必要的表彰和奖励。
三、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经侦工作的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靠前、优化、服务、查处”的基本思路,着力抓好八项工作:
(一)以科技强警为支撑,进一步抓好经侦基层基础建设,强化信息研判,切实履行“打击、服务、参谋”三大职能,努力提高主动发现、主动防范、主动打击的能力和水平。
(二)狠抓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在 “中原卫士杯”破案追逃防控竞赛中,领跑全省经侦系统。
(三)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山鹰二号”和打击涉税犯罪“雷霆一号”两个专项行动,总成绩夺全省第一,创全国一流。
(四)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全市经侦系统执法情况再开展一次大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公正执法。
(五)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协作,对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六)强化机制保障,以市人大和三级代表视察公安经侦工作为契机,筹划成立“郑州市经济安全委员会”,为我市经济安全和大局稳定提供组织保障。
(七)进一步理顺机构、体制,科学调配警力,创新警务保障体系,建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经侦工作新格局,激发民警活力,提高队伍战斗力。
(八)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抓好“忠诚、廉洁、执法、为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三热爱,五忠诚,五严格,六增强” 活动,全面提高经侦民警的综合素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市的公安经侦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以精进不息的精神,昂扬向上的姿态,雷厉风行的作风,迎难而上,顽强拼搏,主动作为,勇争一流,全力维护我市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实现经侦工作“全面领跑、全面跨越”的目标,为促进郑州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